兩部門:對於需要較高專業水平的直播內容,主播應取得相應執業資質
央廣網北京6月22日消息 為(wei) 加強規範管理,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在廣泛開展專(zhuan) 題調研的基礎上,會(hui) 同文化和旅遊部共同起草形成了《網絡主播行為(wei) 規範》(以下簡稱《行為(wei) 規範》)。其中明確,網絡主播應當自覺加強學習(xi) ,掌握從(cong) 事主播工作所必需的知識和技能。對於(yu) 需要較高專(zhuan) 業(ye) 水平(如醫療衛生、財經金融、法律、教育)的直播內(nei) 容,主播應取得相應執業(ye) 資質,並向直播平台進行執業(ye) 資質報備,直播平台應對主播進行資質審核及備案。
《行為(wei) 規範》規定了網絡主播應當堅持的正向行為(wei) 規範和要求,包括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規範,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遵守網絡實名製注冊(ce) 賬號有關(guan) 規定,實名注冊(ce) 並規範使用賬號名稱;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jia) 值取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jia) 值觀,積極踐行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堅持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創作導向,反映時代新氣象、謳歌人民新創造;堅持健康的格調品味,自覺摒棄低俗庸俗媚俗,抵製破壞網絡表演、網絡視聽生態的不良行為(wei) ;引導用戶文明互動、理性表達、合理消費;保持良好聲屏形象,表演、服飾、妝容、語言、行為(wei) 、肢體(ti) 動作及畫麵展示等要符合大眾(zhong) 審美情趣和欣賞習(xi) 慣;尊重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遵守知識產(chan) 權相關(guan) 法律法規;依法履行納稅義(yi) 務;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學習(xi) 掌握從(cong) 事主播工作所必需的知識技能,從(cong) 事如醫療衛生、財經金融、法律、教育等需要較高專(zhuan) 業(ye) 水平直播的網絡主播,應取得相應執業(ye) 資質。
針對目前網絡表演及視聽節目服務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行為(wei) 規範》還列出了網絡主播在提供網絡表演和視聽節目服務過程中不得出現的行為(wei) ,為(wei) 網絡主播從(cong) 業(ye) 行為(wei) 劃定了底線和紅線。
針對社會(hui) 廣泛關(guan) 切的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和身心健康保護問題,《行為(wei) 規範》在第十四條中進行了多處強化,積極為(wei) 未成年人成長營造更加健康的網絡環境。一是不得介紹或者展示自殺、自殘、暴力血腥、高危動作和其他易引發未成年人模仿的危險行為(wei) ,表現吸煙、酗酒等誘導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的內(nei) 容;二是不得利用未成年人或未成年人角色進行非廣告類的商業(ye) 宣傳(chuan) 、表演或作為(wei) 噱頭獲取商業(ye) 或不正當利益,指引錯誤價(jia) 值觀、人生觀和道德觀的內(nei) 容;三是不得通過有組織炒作、雇傭(yong) 水軍(jun) 刷禮物、宣傳(chuan) “刷禮物抽獎”等手段,暗示、誘惑、鼓勵用戶大額“打賞”,引誘未成年用戶“打賞”或以虛假身份信息“打賞”。
為(wei) 落實文娛領域綜合治理部署安排,整治“飯圈”亂(luan) 象,《行為(wei) 規範》第六條明確要求網絡主播應當堅持健康的格調品位,自覺摒棄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級趣味,自覺反對流量至上、畸形審美、“飯圈”亂(luan) 象、拜金主義(yi) 等不良現象;《行為(wei) 規範》第七條明確要求網絡主播應當引導用戶文明互動、理性表達、合理消費,共建文明健康的網絡表演、網絡視聽生態環境。此外,《行為(wei) 規範》第十四條還明確規定網絡主播不得引導用戶低俗互動,組織煽動粉絲(si) 互撕謾罵、拉踩引戰、造謠攻擊,實施網絡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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