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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容留他人抽“電子煙”吸毒獲刑8個月

發布時間:2022-06-24 08:59:00來源: 北京日報

  4個(ge) 月內(nei) 多次容留他人在家中抽“電子煙”吸毒,房山法院日前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8個(ge) 月,並處罰金5000元。

  2021年7月至11月間,被告人李某明知自己吸食的“電子煙”中含有合成大麻素類毒品,仍多次容留張某、徐某在家中吸食。經鑒定,李某、徐某頭發和尿液中均檢出合成大麻素類毒品。被告人李某2021年11月23日被民警查獲歸案後,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

  庭審中,被告人李某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法院經審理認為(wei) ,李某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行為(wei) 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應予懲處。鑒於(yu) 被告人李某到案後如實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實,係坦白,亦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cong) 輕處罰。指定辯護人所提合理辯護意見,法院酌予采納。根據李某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及危害程度,依法判決(jue) 被告人李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ge) 月,並處罰金5000元。目前該案已公開宣判,仍在上訴期內(nei) 。

  房山法院刑事審判庭陳增法官表示,去年7月1日,我國正式將合成大麻素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製品中增補目錄》,所有品種的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均屬於(yu) 毒品。本案中,被告人李某曾在朋友處吸食過內(nei) 含合成大麻素的“電子煙”,了解該物質並依然購買(mai) 、吸食,並多次容留他人在家中共同吸食,行為(wei) 已觸犯刑法,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即使李某表示自己不知道該類物質屬於(yu) 毒品,仍應受刑法處罰。

  陳增法官提示,近年來新型毒品越發常見,吸毒方式更是新型化、多樣化,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比天然大麻更容易上癮,依賴性更強,對人體(ti) 的危害性遠超大麻。披著“電子煙”等外衣下吸毒難逃法律製裁,因此一定要警惕陌生人遞來看似無害的“電子煙”等新型毒品。

(責編: 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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