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設立擴大文旅新消費獎勵資金 優秀旅遊項目最高可獲百萬元獎勵
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日前印發《北京市擴大文化和旅遊新消費獎勵辦法》。北京將設立擴大文化和旅遊新消費獎勵資金(簡稱“獎勵資金”),對創新度高、示範性強、社會(hui) 效益好、促消費效果顯著的項目給予資金獎勵,單個(ge) 項目獎勵額度不超過100萬(wan) 元。
“獎勵資金”將支持開發弘揚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的旅遊消費新產(chan) 品。鼓勵各企業(ye) 深入挖掘北京曆史文化名城資源,支持鼓勵文物、典籍、園林、生肖、節日、節氣、曆法、烹飪、武術、服飾、中華詩詞、音樂(le) 舞蹈、書(shu) 法繪畫、曲藝雜技等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設計推出能展現首都文化內(nei) 涵的旅遊消費新產(chan) 品。
同時,“獎勵資金”將支持科技賦能旅遊消費新場景。市文旅局鼓勵企業(ye) 充分把握北京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全球數字經濟標杆城市的機遇,支持鼓勵大數據、雲(yun) 計算、物聯網、區塊鏈、5G、虛擬現實、增強現實等新技術應用到旅遊消費場景中,創造出更多新型的消費場景,促進傳(chuan) 統的消費場景提質增效,推動旅遊消費場景向數字化、網絡化和智能化升級發展。
“獎勵資金”將支持發展“旅遊+”“+旅遊”的產(chan) 業(ye) 融合新業(ye) 態。本市將積極發展產(chan) 業(ye) 融合度高、品牌影響力大和示範帶動作用強,具有北京特色的旅遊消費新業(ye) 態,支持鼓勵旅遊與(yu) 農(nong) 業(ye) 、工業(ye) 、商務、體(ti) 育、中醫藥等領域相加相融、協同發展,延伸產(chan) 業(ye) 鏈、創造新價(jia) 值,推動旅遊消費業(ye) 態向多元化、特色化和品質化升級發展。
“獎勵資金”還將支持推出“北京禮物”新商品,持續擴大“北京禮物”品牌影響力,支持鼓勵更多創意新、設計新、材料新、工藝新的旅遊商品和文創產(chan) 品加入“北京禮物”體(ti) 係,打造能體(ti) 現北京地域特點、首都風貌特征、民族文化內(nei) 涵的“北京禮物”新商品,推動“北京禮物”向高端化、精品化和國際化發展。
據了解,“獎勵資金”以自然年度劃分,采取事後獎勵方式。根據申報項目的創新性、示範性、社會(hui) 效益和促消費效果等標準,按照新產(chan) 品、新場景、新業(ye) 態、新商品四個(ge) 領域進行評定並給予獎勵,單個(ge) 項目獎勵額度不超過100萬(wan) 元。申報單位應是在北京地區注冊(ce) 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ye) 不得申報,包括: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相關(guan) 部門立案調查的;存在嚴(yan) 重違法失信情形的;同一項目已享受市級相關(guan) 資金支持的;有知識產(chan) 權爭(zheng) 議等。
市文旅局將每年向社會(hui) 發布征集公告,明確年度獎勵方向、重點及相關(guan) 申報要求等,並將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有關(guan) 單位和專(zhuan) 家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提出資金獎勵意見並開展相關(guan) 工作。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nei) 按照本辦法和征集公告的要求提交申報材料。申報單位在申報、評審、驗收等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和違法行為(wei) 的,取消其申報資格,已撥付的資金依法予以收回。拒不配合的,由有關(guan) 部門依法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guan) 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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