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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加強河湖安全保護 布建視頻監控等信息化設備

發布時間:2022-10-26 08:51:00來源: 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10月25日消息 據水利部網站消息,近日,水利部、公安部聯合製定《關(guan) 於(yu) 加強河湖安全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強化水利部門和公安機關(guan) 的協作配合,健全水行政執法與(yu) 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製,提升河湖安全保護工作效能,有效防範和依法打擊涉水違法犯罪,維護河湖管理秩序。

  《意見》表明,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要依法履行職責,嚴(yan) 格執行涉水法律法規,加強河湖日常執法巡查,受理水事違法行為(wei) 的舉(ju) 報、投訴,依法查處各類水事違法行為(wei) ,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guan) 查處涉水治安和刑事案件。公安機關(guan) 依法受理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水事案件,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有關(guan) 規定,依法嚴(yan) 厲打擊嚴(yan) 肅查處暴力抗法和妨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等行為(wei) 。

  《意見》明確河湖安全保護協作重點任務,包括加強防洪安全保障、加強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保護、加強河道采砂秩序維護、加強重點水利工程安全保衛、加強水行政執法安全保障。

  加強防洪安全保障方麵,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強化對重點河段、敏感水域常態化執法巡查,對可能影響到人身安全的涉水行為(wei) 做好提醒勸阻,依法打擊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和水庫庫容、非法占用河湖岸線等行為(wei) ,依法嚴(yan) 厲查處影響河勢穩定,危害大壩及其附屬設施、河岸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侵占河道、違法修建跨河臨(lin) 河建築物構築物、棄置或堆放阻礙行洪物體(ti) 等妨礙河道行洪安全的違法案件。公安機關(guan) 加強汛期社會(hui) 麵治安巡邏防控,依法打擊妨礙防洪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wei) ,切實維護良好社會(hui) 秩序。

  《意見》還提出,強化河湖安全保護協作保障,強化要素保障。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guan) 要推動基層黨(dang) 委和政府督促水域責任單位加強涉水警情、案情多發頻發水域的防護設施建設,在水域周邊設置安全隔離帶、防護欄、警示牌等,布建滿足安全防護需要的視頻監控等信息化設備,最大限度消除監管、防護“盲區”,有效預警、防範、處置涉水案件、事故。

  此次《意見》的出台,是水利、公安兩(liang) 部門進一步全麵加強河湖安全保護合作的重要標誌和新的起點。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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