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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三角新生兒入戶實現“跨省出件”

發布時間:2022-12-12 14:29:00來源: 安徽商報

  12月11日記者從(cong) 安徽省公安廳獲悉,經“長三角一體(ti) 化示範區”先行先試後,12月8日起,“長三角區域跨省(市)新生兒(er) 入戶服務”的申請人,在入戶申請經戶籍地審核同意後,受理地可直接為(wei) 申請人打印新生兒(er) 的《居民戶口簿》,且打印的《居民戶口簿》上均附有戶籍地的“戶口專(zhuan) 用章”,從(cong) 而使“跨省異地出件”成為(wei) 現實,進一步壓縮了“長三角區域跨省(市)新生兒(er) 入戶服務”的辦理時限。

  據了解,“長三角區域跨省(市)新生兒(er) 入戶服務”於(yu) 去年11月23日試點上線,受限於(yu) 當時信息技術及硬件配置的製約,試點時采用跨省“繳舊寄新”的模式予以辦理,即受理地收繳舊的《居民戶口簿》,由戶籍地郵寄一本新的《居民戶口簿》(記載新生兒(er) 信息)給申請人。

  2022年在安徽、上海、江蘇、浙江四地公安部門的努力下,通過“戶口專(zhuan) 用章”電子印章庫、統一《居民戶口簿》樣式、按地域分發常住人口信息頁以及全麵配置彩色針式打印機等四項重要工作措施,最終實現了“長三角區域跨省(市)新生兒(er) 入戶服務”由“繳舊寄新”到“直接打印”的轉變升級,即由受理地公安機關(guan) 直接在戶口簿上打印新生兒(er) 戶口信息頁,真正實現長三角區域新生兒(er) 跨省(市)入戶全麵信息化辦理。

  該業(ye) 務適用對象為(wei) 在上海市,江蘇、浙江、安徽省全域內(nei) 出生並取得《出生醫學證明》,父母雙方或一方為(wei) 四地戶籍居民,父母雙方同民族,婚內(nei) 生育,隨父(母)在長三角區域家庭戶內(nei) 申報出生登記的新生兒(er) 。

  辦理業(ye) 務需要材料包括新生兒(er) 父、母《居民身份證》;新生兒(er) 父、母《居民戶口簿》;新生兒(er) 父(母)《結婚證》;新生兒(er) 《出生醫學證明》。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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