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排放標準減少磷汙染
湖北日報訊 (記者胡弦、通訊員李斌)12月29日,省生態環境廳召開新聞發布會(hui) 稱,湖北率先製定出台《湖北省磷礦開采行業(ye) 水汙染物排放標準》,將從(cong) 開采源頭加強監管,減少磷汙染排放,填補磷礦開采行業(ye) 無國家或地方標準的空白。
據悉,我省磷礦資源保有儲(chu) 量、年開采量、磷化工產(chan) 業(ye) 規模、磷肥產(chan) 量均居全國第一。與(yu) 此同時,“三磷”企業(ye) 廢水排放是加劇長江流域磷汙染的重要原因。近年來,湖北不斷加強頂層設計,出台首部防治磷石膏汙染的地方法規,磷石膏汙染防治和綜合利用取得成效。
省生態環境廳科合處處長張忠華介紹,湖北要實現磷礦產(chan) 業(ye) 向高端化升級、提升磷化工綠色化水平,必須從(cong) 開采源頭加強監管,減少磷汙染排放。“此前,磷礦開采水汙染物排放無專(zhuan) 用標準,主要執行《汙水綜合排放標準》,該標準沒有專(zhuan) 門針對磷礦開采行業(ye) 排汙情況,在執行過程中存在限值不嚴(yan) 格、行業(ye) 汙染物指標不完善等問題。”張忠華說,湖北亟需一套規範管用的磷礦開采行業(ye) 水汙染物排放標準。
自2018年開始,湖北便開始為(wei) 磷礦開采行業(ye) 排汙標準做前期準備。標準編製組選取代表性企業(ye) 較多的宜昌、荊門、襄陽等地市進行實地調研,對廢水排放進行監測采樣及樣品分析,同時以我省大中型磷礦開采企業(ye) 為(wei) 對象,開展了水汙染物排放情況調查。經過多輪次專(zhuan) 家評審和專(zhuan) 題座談,在廣泛聽取相關(guan) 部門及專(zhuan) 家學者的意見和建議後,編製組形成了《湖北省磷礦開采行業(ye) 水汙染物排放標準》。
在全麵分析國家環保法律法規、行業(ye) 發展現狀及規劃、行業(ye) 汙染物排放情況、行業(ye) 發展帶來的主要水環境問題的基礎上,編製組篩選出水汙染物指標,最終構建了磷礦開采行業(ye) 水汙染物指標控製體(ti) 係。該標準充分考慮相關(guan) 技術所能達到的汙染控製水平,也兼顧我省磷礦開采企業(ye) 的經濟承受能力和管理水平。
目前在國家層麵,還沒有出台磷礦開采行業(ye) 水汙染物排放標準。省環境科學院副院長淩海波介紹,該標準的發布實施,將為(wei) 我省磷礦開采企業(ye) 水汙染控製以及執法部門環境監督提供直接依據。本標準的控製汙染物為(wei) 9種(類),更加嚴(yan) 格要求了總磷、懸浮物等汙染物的排放限值,總磷二級排放限值為(wei) 0.5mg/L,懸浮物二級排放限值為(wei) 30mg/L,等同於(yu) 《綜合排放標準》中的一級排放限值。
據統計,全省典型磷礦開采企業(ye) 調查數據顯示總磷排放濃度大於(yu) 0.3mg/L的企業(ye) 比例為(wei) 18%,大於(yu) 0.5mg/L的企業(ye) 比例為(wei) 1.3%。以管理效果較好的黃柏河流域為(wei) 例,總磷排放濃度大於(yu) 0.3mg/L的企業(ye) 比例為(wei) 12%,沒有大於(yu) 0.5mg/L的企業(ye) 。大部分企業(ye) 無需進行升級改造已經可以滿足0.3mg/L的總磷一級排放標準。對於(yu) 還沒有達到總磷排放標準的企業(ye) ,可能需要提高廢水處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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