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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惠民保”來了!

發布時間:2023-01-10 14:33:00來源: 湖北日報

  湖北日報訊 (記者曾莉、通訊員黃姍)1月9日,我省舉(ju) 行新聞通氣會(hui) ,對湖北省醫保局聯合省財政廳、中國銀保監會(hui) 湖北監管局印發的《關(guan) 於(yu) 加強惠民型商業(ye) 醫療保險發展的指導意見》進行解讀,將充分發揮“惠民保”在分擔重特大疾病、罕見病風險等方麵發揮重要作用,進一步減輕群眾(zhong) 高額醫療費用負擔,助力防範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風險。

  省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處負責人介紹,湖北省“惠民保”是政府部門引導、商業(ye) 保險機構經辦、市場充分運作、群眾(zhong) 自願參保,商業(ye) 保險機構承擔保險責任並自負盈虧(kui) ,不具有理財投資性質的惠民型商業(ye) 醫療保險,全省所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不限年齡、健康狀況、既往病史、職業(ye) 類別、戶籍等,均可自願參保。在保障範圍上,與(yu) 基本醫療保險有效銜接,將經基本醫療保險、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或城鄉(xiang) 居民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製度綜合保障後的醫療費用納入保障範圍。重點解決(jue) 參保人員個(ge) 人負擔的醫保政策範圍內(nei) 的醫療費用和醫保政策範圍外的醫療自費部分等費用。

  我省將以市(州)為(wei) 基本單位,選擇商業(ye) 信譽良好、服務體(ti) 係健全、科技創新能力較強並具備“一站式”服務能力的商業(ye) 保險機構承辦。承辦的商業(ye) 保險機構按保本微利原則,科學、合理、合規設計與(yu) 當地經濟社會(hui) 發展水平和醫療健康需求相適應的保障方案,並在確保基金安全運行的前提下,支持職工使用個(ge) 人賬戶餘(yu) 額為(wei) 本人及其家庭成員(配偶、子女、父母)購買(mai) “惠民保”產(chan) 品。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為(wei) 員工購買(mai) “惠民保”產(chan) 品。鼓勵各地根據實際,通過慈善、捐贈等方式為(wei) 特困、低保等困難群眾(zhong) 購買(mai) “惠民保”產(chan) 品,合理引導參保,擴大受益人群。

  此外,承辦商業(ye) 保險機構要建立與(yu) 基本醫保運行機製相適應的經辦服務模式,實現經基本醫療保險、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或城鄉(xiang) 居民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製度綜合保障後“一站式”服務,探索推進醫療保障和“惠民保”賠付“一站式”結算;要建立靈活、便利的線上線下繳費、理賠方式,實現“一鍵參保”;要完善授權辦理、親(qin) 友代辦等功能,為(wei) 老年人等群體(ti) 提供便捷服務。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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