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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考時間確定,統招誌願增至12個!這些考生可加分

發布時間:2023-04-27 08:47:00來源: 環球網

  4月25日,北京教育考試院發布《關(guan) 於(yu) 做好2023年高級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2023年中招錄取總分為(wei) 660分,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實行考後知分填報誌願,其中統一招生誌願今年增至12個(ge) ,每個(ge) 誌願可填報2個(ge) 專(zhuan) 業(ye) 。

  校額到校計劃不低於(yu) 50%

  按照教育部關(guan) 於(yu) 完善優(you) 質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分配到初中學校相關(guan) 政策要求,將全市優(you) 質普通高中不低於(yu) 50%的招生計劃分配到一般初中校。 統籌優(you) 質教育資源配置,落實校額到校政策,促進基礎教育優(you) 質均衡發展。部分優(you) 質普通高中可適當編製跨區招生計劃,重點向優(you) 質教育資源比較短缺的區域傾(qing) 斜; 城鄉(xiang) 一體(ti) 化普通高中可在資源輸出區適當編製跨區招生計劃;民辦高中招生重點向辦學所在區傾(qing) 斜,編製分區招生計劃。中專(zhuan) 學校、技工學校、獲得“國家級、省部級重點中等職業(ye) 學校”稱號的職業(ye) 高中等有關(guan) 學校可根據學校辦學實際在全市範圍招生, 不對各區分配招生計劃。

  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按照統一招生模式錄取, 主要麵向辦學所在區招生。學校可在初中學業(ye) 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後,考生填報誌願前,組織進行以外語能力為(wei) 主的資格性測試,確定合格名單後報北京教育考試院備案。在統一招生中,對符合條件的考生依據誌願和成績進行錄取。

  為(wei) 係統推進教育評價(jia) 改革,探索多元招生錄取方式,繼續開展中等職業(ye) 教育自主招生試點;在東(dong) 城區和西城區的部分普通高中繼續開展登記入學試點。被中等職業(ye) 教育自主招生和登記入學錄取的學生繼續參加初中學業(ye) 水平考試,成績記為(wei) “合格/不合格”,不公布原始分數,

  不提供小分查詢,不再參加中招誌願填報和其他招生錄取。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hui) 關(guan) 於(yu) 2023年開展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yang) 試驗工作的通知》(京教職成〔2023〕6號)要求,繼續開展高端技術技能人才培養(yang) 試驗項目,優(you) 化中高職銜接和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yang) ,打造中等職業(ye) 教育、高等職業(ye) 教育和本科層次職業(ye) 教育貫通式培養(yang) 立交橋。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yang) 項目分為(wei) 高本貫通和中本貫通,各專(zhuan) 業(ye) 均麵向全市招生,不對各區分配計劃指標。

  考生可申請回戶籍報考

  學籍和戶籍不在同一區的本市戶籍考生,可自願選擇在學籍或戶籍所在區報考,但隻能選擇其中的一個(ge) 。 選擇回戶籍所在區報考的考生要在規定時間內(nei) 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到戶籍所在區中招辦確認並辦理報考手續。回戶籍考生如參加城區學校麵向全市招收特長生的招生,其學籍和戶籍須同屬城區或者同屬於(yu) 郊區。

  具有普通高中升學資格且具有同一學校連續三年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ye) 生可參加校額到校、市級統籌及麵向特定初中學校的定向招生。 往屆生、外省回京報名考生以及回戶籍報考考生不能參加上述招生。

  中招錄取總分為(wei) 660分

  2023年本市繼續實施初中學業(ye) 水平考試,將初中畢業(ye) 考試和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兩(liang) 考合一”。 中招錄取總分為(wei) 660分,計入總分的考試科目為(wei) 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yu) 法治、物理、曆史、地理、化學、生物、體(ti) 育與(yu) 健康,其中曆史、地理和化學、生物中各選擇成績高的一門計入成績。

  2023年北京市初中學業(ye) 水平考試堅持以學定考,不斷提高命題質量。按照

  “統一命題、統一考試、分區評卷” 的方式進行。

  中招錄取總分660分中——

  語文 試卷總分值為(wei) 100分,數學 試卷總分值為(wei) 100分,外語 總分值為(wei) 100分(卷麵成績60分,聽力口語成績40分),聽力口語考試采取計算機考試方式,與(yu) 統考筆試分離,有兩(liang) 次考試機會(hui) 。

  物理 (含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10分)、化學 (含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10分)、生物 (含開放性科學實踐活動10分)、道德與(yu) 法治 (含綜合社會(hui) 實踐活動10分)、曆史 (含綜合社會(hui) 實踐活動10分)、地理 (含綜合社會(hui) 實踐活動10分)六門科目分值均為(wei) 80分。

  初三年級文化課考試時間為(wei) 6月24日至26日上午,初二年級文化課考試時間為(wei) 6月26日下午。

  部分考生可享加分

  4月25日,北京教育考試院下發關(guan) 於(yu) 做好2023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生加分和優(you) 先錄取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考生最多可享20分加分。

  符合以下條件加20分:

  烈士子女考生;

  現在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解放軍(jun) 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和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現役軍(jun) 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後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現役軍(jun) 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符合以下條件加10分:

  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和傷(shang) 殘人民警察;

  見義(yi) 勇為(wei) 人員本人,以及因見義(yi) 勇為(wei) 死亡和一至四級傷(shang) 殘人員的子女;

  現在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鬥部隊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後曾在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鬥部隊工作累計滿5年的現役軍(jun) 人的子女;

  現在擔任滅火救援任務的總隊(含)以下單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後曾在擔任滅火救援任務的總隊(含)以下單位(或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鬥部隊)工作累計滿5年的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現在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以及解放軍(jun) 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現役軍(jun) 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後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現役軍(jun) 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因公犧牲軍(jun) 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jun) 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和殘疾軍(jun) 人;

  在軍(jun) 事訓練和執行非戰爭(zheng) 軍(jun) 事行動任務中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jun) 人的子女;

  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符合以下條件加5分:

  歸僑(qiao) (華僑(qiao) )子女考生;

  台灣省籍考生;

  從(cong) 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初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

  此外,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you) 先錄取: 現役軍(jun) 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初中階段回國)。

  考試院表示,如有符合以上多種加分條件的考生,隻能自行選擇享受其中一種加分待遇。 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現役軍(jun) 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則不再享受在錄取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you) 先錄取。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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