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澳門駕駛證互認換領協議5月16日正式生效
央廣網北京5月15日消息 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信公眾(zhong) 號消息,為(wei) 更好促進粵澳兩(liang) 地交流發展,今年2月,公安部與(yu)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內(nei) 地與(yu) 澳門關(guan) 於(yu) 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實現內(nei) 地與(yu) 澳門駕駛證免試互認換領。該協議於(yu) 2023年5月16日正式生效。
根據協議,內(nei) 地與(yu) 澳門承認對方核發的有效駕駛證,一方準許持有對方駕駛證的人員直接駕車或者免試換領駕駛證。互認換領的駕駛證準駕車型包括小型汽車和小型自動擋汽車。澳門永久性居民可以持準駕車型符合要求的正式澳門駕駛執照,以及身份證明原件、身體(ti) 條件證明、照片,直接免試換領內(nei) 地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無需參加考試;持準駕車型符合要求的內(nei) 地駕駛證人員,在入境澳門14日內(nei) 可以憑內(nei) 地紙質駕駛證直接駕駛規定車型,無需換領澳門駕駛執照;入境超過14日需繼續駕車的,經澳門治安警察局交通廳登記後一年內(nei) 可以在澳門直接駕駛規定車型,一年有效期內(nei) 可多次入境澳門駕車,無需重新登記。
內(nei) 地與(yu) 澳門駕駛證互認換領,將直接惠及內(nei) 地與(yu) 澳門旅遊、探親(qin) 等人員,更加便利內(nei) 地和澳門居民駕車往來,更好促進內(nei) 地與(yu) 澳門交流發展。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專(zhuan) 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嚴(yan) 格執行協議規定,認真審核資料,優(you) 化辦證服務,確保互認換領工作依法規範、便捷高效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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