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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母公司因違反歐盟數據保護條例被重罰12億歐元

發布時間:2023-05-23 09:41: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布魯塞爾5月22日電 (記者 德永健)因違反歐盟數據保護條例,臉書(shu) 母公司Meta22日被重罰12億(yi) 歐元。這是迄今歐盟對違反數據保護條例企業(ye) 開出的最重罰單。

  愛爾蘭(lan) 數據保護委員會(hui) 當日公布相關(guan) 裁決(jue) 。由於(yu) Meta歐洲總部設在愛爾蘭(lan) ,現由愛爾蘭(lan) 數據保護委員會(hui) 負責監管Meta在歐盟市場的數據保護事宜。

  愛爾蘭(lan) 數據保護委員會(hui) 認定,Meta向美國傳(chuan) 輸大量歐盟用戶個(ge) 人數據,但未能充分保護這些數據的安全,由此違反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條例》(GDPR),對歐盟用戶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帶來風險。

  據此Meta被處以12億(yi) 歐元的罰款,還需根據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條例》的要求進行“整改”,在接到裁決(jue) 通知的5個(ge) 月內(nei) 暫停向美國傳(chuan) 輸歐盟用戶個(ge) 人數據,半年內(nei) 停止非法處理及存儲(chu) 歐盟用戶個(ge) 人數據。

  22日晚些時候,Meta回應稱,愛爾蘭(lan) 數據保護委員會(hui) 的裁決(jue) 存在缺陷,將為(wei) 美歐企業(ye) 跨境數據傳(chuan) 輸樹立“危險先例”,Meta將提起上訴;另一方麵,統領數據監管的歐盟數據保護委員會(hui) 表示,Meta違規行為(wei) 極為(wei) 嚴(yan) 重,“創紀錄”的12億(yi) 歐元罰款表明這些行為(wei) 須承擔嚴(yan) 重後果。

  2018年5月,被視為(wei) “世界最嚴(yan) ”的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條例》開始生效。條例規定,如果保護用戶數據不利,輕者可被罰一千萬(wan) 歐元或前一年全球營業(ye) 收入的2%,重者可被罰兩(liang) 千萬(wan) 歐元或前一年全球營業(ye) 收入的4%(罰款額均為(wei) “兩(liang) 值中取大者”)。

  2021年7月,因違反歐盟《一般數據保護條例》,美國電商巨頭亞(ya) 馬遜被負責監管的盧森堡當局重罰7.46億(yi) 歐元;Meta旗下的臉書(shu) 、即時通信工具WhatsApp、社交媒體(ti) 應用程序Instagram等也數度被罰,罰金從(cong) 數百萬(wan) 歐元到上億(yi) 歐元不等。(完)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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