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武漢購房施行“認房不認貸”
湖北日報訊 (記者馬文俊、通訊員陳王偉(wei) )8月31日,記者從(cong) 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獲悉,武漢將於(yu) 9月1日起施行“認房不認貸”,有過購房記錄,但名下無房的購房者屆時也能夠享受到首套房標準的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
近日,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了《關(guan) 於(yu) 優(you) 化個(ge) 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推動落實購買(mai) 首套房貸款“認房不用認貸”政策措施。
當天,武漢市建立和完善房地產(chan) 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關(guan) 於(yu) 優(you) 化我市個(ge) 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其中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該市申請貸款購買(mai) 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該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mai) 過住房,銀行業(ye) 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目前,在全國範圍內(nei) ,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房貸利率等都明顯低於(yu) 二套住房。據記者了解,廣州、深圳、中山、惠州、東(dong) 莞5地已官宣“認房不認貸”,廈門也擬實施首套房“認房不認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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