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拍照收費頻遭吐槽,“園中園”“票中票”何時休?
央廣網北京11月8日消息(總台中國之聲記者管昕)近期,“旅遊景區拍照收費”的話題持續引發關(guan) 注。旅遊景區內(nei) 有專(zhuan) 人為(wei) 遊客拍照並收取一定費用,本可以雙贏,遊客有權自願選擇是否購買(mai) 優(you) 質的拍攝體(ti) 驗。不僅(jin) 是拍照,實際上,“園中園”“票中票”等現象也時有發生,嚴(yan) 重幹擾了旅遊市場的正常秩序,甚至損害了旅遊業(ye) 的整體(ti) 形象。景區內(nei) 拍照收費應該禁止嗎?如何規範此類亂(luan) 象?
前不久,一名遊客在貴州黃果樹瀑布觀景台拍照遭阻攔的事件引發關(guan) 注。有媒體(ti) 報道稱,遊客在該景區拍照,被幾名手持相機者伸手阻攔,阻攔者表示“即便要拍照,也隻能用手機”,理由是景區的攝影被承包了。隨後,貴州“黃果樹景區”官微通報調查情況稱,與(yu) 遊客發生爭(zheng) 執並阻止拍照的人員為(wei) 景區內(nei) 攝影經營戶。對涉及的攝影經營戶進行批評教育並作出停業(ye) 整頓處理,同時對景區內(nei) 攝影等業(ye) 態開展專(zhuan) 項整治。
記者11月7日聯係該景區,工作人員表示,此前引發糾紛的是景區外的經營人員進入景區拍照被阻攔,普通遊客在景區可隨意拍照,是不收費的,但景區也為(wei) 遊客提供收費的拍照服務。
工作人員說:“你想怎麽(me) 拍就怎麽(me) 拍,如果您需要給您拍,就請其給您拍,收費就可以了。景區裏拍照收費的是周邊村民,他們(men) 長年累月在裏麵做生意的。如果想照,他們(men) 是10塊錢一張。”
黃果樹瀑布景區陷入爭(zheng) 議的網絡熱度尚未完全消退,這兩(liang) 天,又有景區因拍照收費糾紛被媒體(ti) 報道。雲(yun) 南大理洱海公園最佳點位被質疑包給婚紗攝影公司,園方回應稱這是一場誤會(hui) 。緊接著,重慶一棵樹景區又遭遊客網上吐槽:觀景台被管控,拍夜景要多收45元。
一棵樹景區工作人員7日晚對記者表示,遊客登上觀景台拍照是不收費的,但同樣的地點,也提供拍照收費服務。
工作人員說:“因為(wei) 有兩(liang) 邊通道,一邊通道是一般遊客進去,另外一邊通道是需要拍照的人進去,但這是同一個(ge) 區域,拍照的和不拍照的是交替著來的,兩(liang) 隊沒有區別。這個(ge) 區域有承包,但對普通遊客和拍照遊客沒有限製,都可以進去。”
記者梳理網友留言注意到,不少遊客吐槽,近年來景區“園中園”“票中票”現象屢見不鮮,例如:交了160元景區門票後,想看瀑布還要再交35元;最佳觀景點被圈起來,想去賞景要交費10元;145元景區門票,登觀景平台再花20元……
四川省導遊協會(hui) 副秘書(shu) 長吳祥對中國之聲記者表示,類似“園中園”“票中票”等旅遊消費亂(luan) 象在一定程度上普遍存在。
吳祥說:“有一定的普遍性,全國好多地方都有,不僅(jin) 是照相問題,各種情況都有,就相當於(yu) 買(mai) 了門票進去以後,遊覽過程當中都涉及另外交費的情況,拍照隻是其中的一種表現形式。”
國家導遊技術技能大師諸鳴告訴記者,景區內(nei) 拍照收費的問題由來已久,一些景區拍照收費的具體(ti) 操作比較模糊。
諸鳴說:“至少是屬於(yu) 多次收費或者是二次收費。但如果要把它歸類到服務上,也很難歸類,就是說每一個(ge) 景區狀況不一樣,裏麵其實有很多模糊地帶,肯定要規範的。比如說我是上海或者杭州來的遊客,我是不能夠接受的,我已經買(mai) 了景區門票,在這個(ge) 地方拍照,為(wei) 什麽(me) 不讓我拍?如果是拿自己手機拍,他也不攔你。拿相機為(wei) 什麽(me) 不讓我拍?這是怎麽(me) 規定的?”
浙江旅遊科學研究院院長張曉峰認為(wei) ,一些景區出現的“園中園”“票中票”問題,是觀光旅遊時代的後遺症,是變相漲價(jia) ,更是一種竭澤而漁的做法。
張曉峰說:“這些景區有一個(ge) 特點,它的營收結構比較單一,主要是靠門票收入和少量的攤位租賃,為(wei) 了增加創收,就想盡各種辦法在景區裏增加二次收費的項目。這種收費行為(wei) 確實存在很多亂(luan) 象,應該是要被製止和取消的。我覺得是應該提供服務來掙錢,而不是依賴少量的優(you) 質資源壟斷來掙錢。”
實際上,“園中園”“票中票”等旅遊消費亂(luan) 象,不僅(jin) 不合理,也不合法。
北京市地石律師事務所律師竇冬辰表示:“這種收費是否合法,取決(jue) 於(yu) 景區的性質以及該收費是否遵循了法定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的規定,如果是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必須實行政府定價(jia) 或者政府指導價(jia) ,嚴(yan) 格控製價(jia) 格上漲。擬收費或者提高價(jia) 格的,應當舉(ju) 行聽證會(hui) ,征求旅遊者、經營者和有關(guan) 方麵的意見,論證其必要性、可行性。因此說,如果是自然景區內(nei) ,在轉讓部分經營權後進行二次收費的,就需要看他是否履行了上述程序。未履行上述程序的,則涉嫌違法。”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表示,消費者購買(mai) 景區的門票應當包含景區內(nei) 所有的景點,除非在購票的時候就事先告知消費者哪些地方需要額外的付費,即使是免費景區提供的拍照增值服務,也要提前告知消費者。
“有一些免費的景點,進到裏麵之後,在臨(lin) 時搭建可拍照的最佳景點,有一些拍照服務,有可能屬於(yu) 增值服務,一般來說是在合理的範疇之內(nei) ,但是也應當事先告知消費者收費標準以及提供服務類別,比如提供相關(guan) 道具,提供特殊服裝等,這個(ge) 跟把景區圈起來,通過拍照額外獲取利益是另外一回事。”朱巍說。
多位旅遊業(ye) 內(nei) 人士告訴記者,隨著旅遊消費業(ye) 態的更新和升級,單純依靠門票收入或增加收費項目來提升景區創收能力,已經過於(yu) 落伍了。健康的旅遊消費,需要景區提供優(you) 質的服務和體(ti) 驗來帶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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