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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間裏的“情感專家”到底能不能信?

發布時間:2023-11-16 14:24:00來源: 法治日報

  □ 本報記者 韓丹東(dong)

  “兩(liang) 年前,我母親(qin) 在某短視頻平台關(guan) 注了一位情感主播,從(cong) 此便一發不可收拾。每晚都得等該主播下播了才會(hui) 休息,買(mai) 了很多這位主播帶的貨。”北京朝陽的劉女士向《法治日報》記者反映,盡管她一再勸阻,但她母親(qin) 壓根聽不進去,甚至還向親(qin) 戚、鄰居借錢購買(mai) 直播間商品,以支持這位主播。

  一段時間以來,網上湧現出不少此類情感主播,他們(men) 往往扮演著“情感專(zhuan) 家”的角色,在直播中分享小三插足、婆媳矛盾、未婚先孕等各類情感案例,且沒有標明視頻內(nei) 容純屬演繹,斬獲了一大批中老年婦女的喜愛。在收獲了足夠的眼淚、笑聲之後,這些主播便開始引導粉絲(si) 為(wei) 其點讚、打榜、送禮物以及購買(mai) 商品。

  與(yu) 此同時,一些情感主播上演苦情戲,吸引老年用戶購買(mai) “神藥”的案例也被陸續曝光。據公開報道,為(wei) 了讓粉絲(si) 們(men) 相信直播間裏的劇情是真的,有主播甚至還搭建了病房,裏麵的設施、物品擺放同醫院病房一模一樣,讓不少收看直播的粉絲(si) 信以為(wei) 真。

  說起這類情感主播,山東(dong) 聊城的張女士依然心有餘(yu) 悸。“去年,我很愛看情感主播的直播,當某個(ge) 主播下播之後,係統就會(hui) 推另一個(ge) 情感直播間給我。”張女士說,沒想到是,前方是一個(ge) 陷阱在等待她。

  據張女士回憶,在喜歡某情感主播的幾周裏,她為(wei) 主播打榜花費約200元,購買(mai) 主播帶貨的“三無”產(chan) 品花費100元左右。而張女士之所以花這些錢,並不是因為(wei) 對商品有使用的需求,而是希望能夠成為(wei) 主播的“鐵粉”,因為(wei) 該主播稱隻接“鐵粉”的連麥。

  “我連著看了幾周,覺得主播確實很厲害,他一張嘴好像什麽(me) 事兒(er) 都能擺平。正好當時我也遇到了一個(ge) 複雜的感情問題,就想要連麥谘詢主播,但申請了很多次連麥都沒成功。後來得知,需要買(mai) 東(dong) 西、打榜,成為(wei) ‘鐵粉’後才能連麥主播進行谘詢。”張女士說。

  漸漸地,張女士發現,主播講的這些案例中,每一個(ge) 故事都有爆點,結尾處必有反轉,看罷大快人心,感覺像是電視劇裏麵的套路。“後來我經過多種渠道了解到,這裏麵大多是劇本,且這類劇本在網上就能買(mai) 到,甚至有專(zhuan) 門的工作室在做這個(ge) ,之後我就再也沒看過這類直播。”張女士說。

  “其實隻要稍一留意,就可以發現那些故事的邏輯漏洞,還有那些群眾(zhong) 演員的拙劣演技。”張女士說,這類故事的劇情都大同小異,如男主被小三蠱惑,主播配合原配拿出證據,證明小三意圖不軌,然後主播義(yi) 正詞嚴(yan) 地狠狠教訓小三和男主。最終,男主幡然悔悟,在主播的調解下向原配懺悔,原配含淚原諒丈夫,夫妻雙雙把家還。

  記者調查發現,情感直播還存在假連麥現象,已經形成了一條產(chan) 業(ye) 鏈。在網上,每天有機構負責人接單,再由派單員派單,普通連麥者每分鍾一元,單麥每半小時,收入20元。而自帶原創劇本和多人演員的,每半小時60元至120元,但劇本需經過嚴(yan) 格審核,故事必須狗血,情節曲折,中間有爆點,結尾有反轉。如果劇情需要哭戲,演員的價(jia) 格則水漲船高。

  曾擔任過直播間群演的林華(化名)告訴記者,2022年5月,他在某情感主播的直播間扮演劉娟。“他們(men) 在群裏招直播劇演員,別人轉發給我,我應聘上崗後,他們(men) 讓我扮演他們(men) 虛構的集團老總家屬。”

  “演員們(men) 分別扮演這個(ge) 集團的董事長、總經理等人,每個(ge) 人都特別有錢,然後大誇特誇從(cong) 電商那裏對接來的產(chan) 品以及價(jia) 值,而主播在直播間一邊演繹劇情,一邊向中老年粉絲(si) 推銷這些產(chan) 品。”林華說,除此之外,還有負責帶節奏的人,也就是“托”。有的負責打賞禮物,有的負責評論,分工明確。比如,榜一大哥都可能是安排好的演員,“他們(men) 在直播間大量刷禮物,煽動情緒”。直播結束後,主播不僅(jin) 會(hui) 將榜一大哥刷禮物的錢悉數返還,還會(hui) 給他們(men) 分紅。

  “起初,我還以為(wei) 就是在演戲,但後來發現不對勁,就離開了。”據林華透露,長期在該直播間的演員都要簽訂演出合同和保密協議,希望中老年網友千萬(wan) 不要相信這類直播間,他們(men) 的真實目的,隻是為(wei) 了兜售產(chan) 品而已。

  按照林華指引,記者在某平台上找到了上述直播間賬號,目前粉絲(si) 量達2000多萬(wan) 。

  有業(ye) 內(nei) 人士告訴記者,一些大V情感主播,一場直播坑位費就要幾萬(wan) 元甚至幾十萬(wan) 元,加上刷禮物、帶貨分成等,一場“戲”演下來,收入不菲。

  對於(yu) 情感主播編排劇本誘導打賞、直播帶貨的行為(wei) ,應該如何看待?

  “如果情感主播通過編造劇本演戲騙取打賞,超過法律規定的立案標準,可能涉嫌詐騙犯罪。”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huo) 人馬麗(li) 紅律師認為(wei) ,根據刑法和相關(guan) 司法解釋,詐騙公私財物3000元以上就能入刑,而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要酌情從(cong) 嚴(yan) 懲處。

  中國政法大學光明新聞傳(chuan) 播學院傳(chuan) 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認為(wei) ,在直播過程中,主播可能會(hui) 進行虛假宣傳(chuan) 、誇大宣傳(chuan) 等行為(wei) ,以吸引用戶或增加銷售。虛假宣傳(chuan) 不僅(jin) 損害消費者權益,也違反了廣告法等相關(guan) 法律法規。為(wei) 了應對虛假宣傳(chuan) 風險,直播平台應加強對直播內(nei) 容的審核和監管,確保主播的宣傳(chuan) 內(nei) 容真實可信。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直播騙錢嚴(yan) 重擾亂(luan) 了網絡秩序,破壞了互聯網的生態環境,屬於(yu) 網絡犯罪行為(wei) 。”馬麗(li) 紅認為(wei) ,網絡平台需要切實擔負起主體(ti) 責任,加大對此類直播行為(wei) 的常態化監控,淨化網絡直播空間,營造和諧的網絡環境。

  馬麗(li) 紅呼籲,網絡主播要有守法意識,不得違反公序良俗,更不能違法犯罪。觀眾(zhong) 也應該認識到,網絡信息應仔細甄別,加強防範意識,大額的打賞一定要慎重。

(責編: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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