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象頻頻 “網約房”如何成為“陽光房”?
無須提供身份證、無須進行人臉識別、甚至入住的客人無須登記任何信息……這樣的“三無網約房”可謂是亂(luan) 象頻頻。
所謂“網約房”有在線選房、電子支付、密碼解鎖、無須見麵、性價(jia) 比高等特點。日前,中青報·中青網記者在廣東(dong) 廣州、江蘇南通等多地調查發現,隨著這兩(liang) 年“網約房”快速發展,“網約房”在監管上卻存在著漏洞,無法落實實名、實數、實時、實情等“四實”製度。此外,未經有效監管的“網約房”極易滋生違法犯罪。除治安外,消防、衛生等方麵的問題也成為(wei) “網約房”飛速發展背後存在的隱患。
“自助入住”是否意味著無須登記
打開美團等生活軟件,中青報·中青網記者點擊進入“酒店民宿”頁麵。勾選“民宿”選項後,一大批房源映入眼簾。讓人感到奇怪的是,與(yu) 預訂酒店的界麵不同,“網約房”通常不會(hui) 在明顯位置顯示商戶名稱等信息。
“獨享整套房源·1室1床·可住2人”“整套2室·可住4人”等就是“網約房”在網上銷售時最亮眼的標語。在廣州市番禺區,記者隨機打開美團軟件,在一家名為(wei) “寶貝民宿”的銷售頁麵裏,翻遍網頁信息,記者也隻能知道該民宿位於(yu) 廣州南站附近。具體(ti) 的地址、門牌號等信息是模糊不清的。支付245元後,軟件顯示“預定成功”。
沒過幾分鍾,記者的手機上就接到一條短信。“網約房”商戶通過短信的形式告知房間具體(ti) 的位置、門牌號、電子鎖密碼等信息。按照該店主提供的信息,記者前往廣州南站附近的萬(wan) 科會(hui) 博商業(ye) 中心。
記者發現,該商業(ye) 中心裏並無明顯標注“民宿”或“網約房”的指示牌。所謂的“網約房”則是該商業(ye) 中心的公寓。一整層內(nei) ,20餘(yu) 個(ge) 房間依次排開。淡色的木門上標記著房間號碼。雖然“長得”像酒店,但這個(ge) “酒店”卻沒有前台。
入住後,記者幾經尋找,才在走廊裏發現“酒店”的保潔員。在詢問是否需要提供身份證件後,阿姨強調自己的工作是衛生保潔,隻要成功入住就行。
記者發現,該房間不僅(jin) 提供洗衣機等設備,甚至還有水池、操作台等可供顧客做飯。這也便於(yu) 顧客長期住宿於(yu) 此。直至退房,該店的店家從(cong) 未露麵,電話也從(cong) 未打通過。
在美團平台的入住須知中,該店家一直強調自助入住、實名登記,並提醒顧客“攜帶身份證,方便配合房東(dong) 辦理入住登記”。可在實際操作環節,入住登記消失了。
讓人想不到的是,記者在網絡平台預訂時並未填寫(xie) 本人的身份證信息。入住前後,也並沒有工作人員要求登記身份信息。退房後,也沒有要求補充登記身份信息。
無獨有偶,今年10月,記者在江蘇省南通市調查采訪時,也發現類似情況。此次,記者選擇在高德地圖軟件中訂購“網約房”。支付130元後,記者瞬間收到一則短信。該短信要求記者到達短信提供的地址後,撥打電話。
到達指定地點後,記者發現,這一層幾乎都是“網約房”。每一個(ge) 房間的門上都會(hui) 貼有實名登記的二維碼。掃描二維碼時需要填寫(xie) 真實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並進行人臉識別認證後,才能刷登記的身份證入住。
看似合規的“自助入住”方式依舊存在漏洞。“網約房”並沒有前台,與(yu) 老板都是微信、電話聯係。該店老板自始至終沒有露麵。
掃描二維碼填寫(xie) 信息時,“添加同住人”也是其中一欄。但是,記者選擇“不登記”後,也順利完成登記並成功入住。這也意味著,顧客無論帶誰或是帶多少人入住,都不會(hui) 有相關(guan) 人員現場核實身份、進行管理。
守牢保護未成年人安全的底線
據公開資料顯示,浙江省杭州市臨(lin) 平區檢察院檢察官近期就辦理了一件關(guan) 於(yu) “網約房”的案件。00後男孩李偉(wei) (化名)初中畢業(ye) 後就輟學在家。後來,他涉嫌盜竊電瓶車被刑事立案、取保候審。
讓檢察官沒有想到的是,在取保候審期間,李偉(wei) 失蹤了。檢察官調查後發現,李偉(wei) 其實是在“網約房”內(nei) 吸食“上頭電子煙”。李偉(wei) 並沒有開房,“網約房”是一名吸毒人員訂的。
2021年7月-10月,這間“網約房”成為(wei) 吸毒人員聚眾(zhong) 吸食含有合成大麻素的“上頭電子煙”的固定場所。經旁人挑唆、引誘,李偉(wei) 也開始吸食“上頭電子煙”。
今年8月,南通警方在工作中發現,南通市區一“網約房”經營者朱某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時,沒有進行實名登記,也沒有遵守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公安機關(guan) 對朱某違規接待未成年人的行為(wei) 進行了相應處罰。
2021年6月,圍繞旅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查驗登記、入住詢問、可疑情況報告等重點環節,公安部提出了“五必須”要求:必須查驗入住未成年人身份並如實登記;必須詢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聯係方式並記錄備案;必須詢問同住人員身份關(guan) 係等情況並記錄備案;必須加強安全巡查和訪客管理,預防對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guan) 報告可疑情況,並及時聯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並同時采取相應安全保護措施。
“網約房”、民宿、電競酒店快速擴張中,存在諸多治安、消防隱患,易引發矛盾糾紛,對此,南通市公安局去年在江蘇省率先製定了《關(guan) 於(yu) 規範住宿類新業(ye) 態治安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通過“三實五必須”加強監管,守牢安全底線,促進行業(ye) 健康有序發展,保障住宿人員、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在今年暑期的專(zhuan) 項整治中,南通全市公安機關(guan) 共摸排網約房7485套、電競酒店44家,通過線上提醒、線下約談、簽訂治安安全責任書(shu) 等方式對從(cong) 業(ye) 人員開展宣傳(chuan) 教育12562人次,辦理不規範經營案件55起,通過清查,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121名,極大淨化了住宿類新業(ye) 態經營秩序,切實把好未成年人入住安全關(guan) 。
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副支隊長陳磊說,當前未成年人入住住宿業(ye) 主要有五類情形值得關(guan) 注:一是未成年人在醉酒等狀態下,被異性帶至住宿業(ye) 入住;二是未成年私下與(yu) 異性網友見麵,到住宿業(ye) 入住;三是未成年人離家出走或不按時到學校,獨自到住宿業(ye) 入住;四是多名未成年人到可提供電腦上網環境的電競酒店或網約房入住、長時間玩遊戲;五是多名未成年人男女到住宿業(ye) 混住。
南通警方提醒,住宿業(ye) 經營者、從(cong) 業(ye) 人員和廣大家長要切實增強未成年人保護意識,發現可疑情形,及時報告公安機關(guan) ,共同構建關(guan) 愛、保護未成年人的良好社會(hui) 環境。
為(wei) 了讓“網約房”成為(wei) “陽光房”,江蘇省常州市警方做了不少工作。今年3月,常州警方在江蘇省率先施行《常州市網約房治安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將網約房納入特種行業(ye) 管理。
尤其針對未成年人入住“網約房”,常州警方要求各店家嚴(yan) 格落實“五必須”製度。
藍牙開門、人臉識別……“自助入住”也變得安全、高效。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二大隊隊長李軍(jun) 介紹,經過多輪摸排,在常州確定“網約房”房源2000餘(yu) 間。這些經營者不僅(jin) 要做到“人證相符”,逃生麵罩、煙感報警器、滅火器等安全設施也要一應俱全。
常州警方根據房屋狀況采取“紅黃綠”分色管理,絕大部分房間被賦予代表“合格”的綠色標牌。在嚴(yan) 格監管下,今年4月,常州警方通過對“網約房”管理模塊深度研判,挖出一個(ge) 幫助電信網絡詐騙團夥(huo) 到各地取款的“洗錢車隊”,一舉(ju) 抓獲17名嫌疑人。其中,警方僅(jin) 在“網約房”就抓獲6名犯罪嫌疑人。
讓“網約房”早日脫離“治安窪地”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七條明確規定,旅館、賓館、酒店等住宿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時,應當詢問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聯係方式、入住人員的身份關(guan) 係等有關(guan) 情況;發現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guan) 報告,並及時聯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
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江婷研究“網約房”相關(guan) 問題已久。江婷表示,在實際操作中,部分“網約房”可能並沒有向公安機關(guan) 進行報備。新興(xing) 業(ye) 態蓬勃發展的同時,未經報備的“網約房”存在漏洞與(yu) 安全風險。
江婷坦言,就算是經過報備的“網約房”也存在未經監護人許可容留未成年人住宿等違規、違法行為(wei) ,目前的懲處措施仍是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六條相關(guan) 規定。
現實中,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對於(yu) 這些經營者來說明顯威懾力不夠。
江婷表示,在司法實踐中,“網約房”監管存在盲區。“網約房”商戶入駐各大平台時門檻非常低。各大平台對網約房經營者的資格、營業(ye) 執照、房源類型的信息,幾乎不進行實質性甄別。這就使“網約房”存在實際情況與(yu) 圖片不符等安全隱患。
江婷建議,新興(xing) 業(ye) 態發展是經濟向好、向上發展的具體(ti) 體(ti) 現,為(wei) 高質量發展注入很多活力。因此,相關(guan) 部門應引導新興(xing) 業(ye) 態有序、健康發展。相關(guan) 部門也應推動針對“網約房”的立法工作,對當前的不足之處加以完善,讓網約房早日脫離“治安窪地”,變得更加綠色、陽光。(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李超 實習(xi) 生 尤強 陸地)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