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平台為何頻現盜圖盜視頻?
轉發不標明出處僅(jin) 在評論區@一下原作者
社交平台為(wei) 何頻現盜圖盜視頻?
“我的爺爺都95歲了,還可以自己吃好吃的,我好開心……”一大家子開開心心給老人過完生日,孫女將拍攝過程製作成視頻曬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沒想到過了兩(liang) 天,爺爺“被偷了”。
前不久,遼寧大連的孫寧接到朋友電話,說在某短視頻平台上有人把她之前的一段短視頻原封不動發在了自己的賬號上,文案也一模一樣。瀏覽對方主頁時,孫寧意外發現自己給爺爺慶生的視頻也被對方發了出來,還是同樣的文案。
發現這一問題後,孫寧在自己的賬號上發了一條澄清視頻,再三強調,“這是我爺爺”。結果,這條澄清視頻又被對方“搬運”了過去。
“我仔細看了對方的短視頻賬號,基本是照搬別人的原創作品。有些視頻的轉讚評論數據甚至比原作者還好。”對於(yu) 這種行為(wei) ,孫寧非常氣憤,“做短視頻博主的人都知道,一條視頻要拍好得下多少功夫,結果他直接動動手就當自己的發出來了,非常不尊重別人的創作權益。”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社交平台上這種“照搬”式盜圖盜視頻現象頻繁發生。不少博主表示自己發在個(ge) 人社交賬號上的視頻被去掉來源直接挪用,甚至因此被他人冒充身份、造謠等。而這種情況通常舉(ju) 報難,即使舉(ju) 報成功,懲罰可能也隻是下架視頻或刪除視頻,根本起不到治本的作用。
社交平台盜圖盜視頻行為(wei) 侵害原作者哪些權利?這一行為(wei) 為(wei) 何如此猖獗?應該如何進行規範治理?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進行了采訪。
不標來源直接盜用
被人提醒仍不刪除
根據孫寧提供的線索,記者在某短視頻平台找到了盜她視頻的博主“hxhd×××”,並在其首頁找到了和孫寧一模一樣的3個(ge) 視頻,分別是孫寧在地鐵上與(yu) 人吵架、給爺爺過生日、爺爺被“偷”後澄清的視頻。其中,被盜發的地鐵視頻的點讚量超過原視頻數倍。
孫寧說,她的澄清視頻火了後,大量網友去對方視頻下評論勸其刪帖、向平台投訴。“可能是承受不住壓力,對方把我爺爺相關(guan) 的視頻下架了,但是有我照片和人像的地鐵吵架視頻至今仍在。”孫寧無奈道,不少網友戲言“爺爺回來了,本人被偷了”。
記者仔細查看“hxhd×××”的個(ge) 人賬號發現,其粉絲(si) 量超過65萬(wan) ,獲讚量近5000萬(wan) 。經對比發現,其首頁幾乎所有作品都是從(cong) 其他短視頻博主處照搬而來,因此他的“人設”極其豐(feng) 富:每個(ge) 文案顯示“本人”的視頻人臉都不一樣;一會(hui) 兒(er) 有男友一會(hui) 兒(er) 有女友;ip地址固定在四川,視頻中的地點卻遍布全球。
如此“創作”對這位博主顯然不是難事,從(cong) 首頁作品發布情況來看,他每天最多可以發表幾十條視頻。從(cong) 今年10月9日發布第一條視頻至今,近兩(liang) 個(ge) 月時間他就發布了2000餘(yu) 條視頻,其中多條獲讚量和評論量上萬(wan) 。
在他最初開始盜取他人視頻發表時,就有網友在評論區指出“視頻是偷的”,但時至今日,同類視頻仍在大量產(chan) 出。該博主還在主頁“店鋪”裏掛上了商品鏈接。這意味著,盜版視頻帶來的流量很可能為(wei) 他帶來不錯的經濟收益。
記者調查發現,不少人將自己的生活日常、攝影作品等照片視頻隨手發到網上,而一些“有心人士”則隨意取用他人照片、視頻資源,發布在自己的賬號上且不注明出處,盜用成本極低。
近日,博主“丁亦然”發文稱,擁有千萬(wan) 粉絲(si) 的網紅“痞幼”發布的冰島旅遊視頻中,出現了自己拍攝的原創視頻片段。在丁亦然公開發文後,“痞幼”在原視頻下方留言承認第二個(ge) 視頻是丁亦然所拍,卻並未刪除視頻。此後,在粉絲(si) 的舉(ju) 報下,平台對涉事視頻做了處理,目前已無法查看。
事情發酵後,“痞幼”發布道歉聲明表示,深刻意識到自己的認知有很多錯誤,因為(wei) 太多“想給自己的視頻豐(feng) 富點”的找素材訴求,失去了對藝術創作者初心的共情。並向丁亦然和更多藝術創作者鄭重承諾,不會(hui) 在本人未授權和允許下使用賬號裏的任何素材。
而與(yu) 直接“搬運”他人圖片、視頻裝作自己的作品相比,還有不少社交賬號雖然會(hui) 在評論區注明出處,但實際並未詢問原作者“是否可以轉載”。一名短視頻創作者告訴記者:“我遇到好多這種情況,用了我的視頻,加了點自己的剪輯、解說,然後在評論區@我一下。在我看來,這樣也是不問自取,並沒有比直接‘搬運’視頻好多少。”
高文律師事務所合夥(huo) 人王正誌告訴記者,圖片、視頻製作完成後作者即享有著作權,將他人圖片、視頻充作自己的素材在網絡上發布的行為(wei) ,不屬於(yu) 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的範圍,需要取得作者的同意甚至支付報酬,否則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權和信息網絡傳(chuan) 播權。如果素材涉及作者的個(ge) 人照片,侵權人謊稱其為(wei) 自己的照片還可能構成侵犯他人肖像權。
“在評論區中標注視頻或照片的來源,不是規範的標注作品作者和作品來源的方式。”西南政法大學知識產(chan) 權學院教授鄧宏光說,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權的圖片和視頻,原則上應當注明作品的作者以及作品的來源出處。如果未注明作者,將侵害著作權人的署名權;如果未注明作品的來源出處,根據著作權法第51條規定,涉嫌侵害權利人的權利管理信息。
在中國傳(chuan) 媒大學文化產(chan) 業(ye) 管理學院法律係教授李丹林看來,在盜用他人圖片、視頻後,一些人甚至冒充他人身份,編造事實對原博主進行造謠、誘騙他人等,有可能出現侵犯博主名譽權、隱私權、肖像權的情形,還有可能存在盜用者構成民事欺詐或者詐騙的違法犯罪情形。
侵權主體(ti) 難以認定
多次舉(ju) 報未見成效
不少受訪博主反映,比起發現被人盜圖、盜視頻,更讓人感到憤怒又無奈的是後續維權難。
“爺爺事件”並不是孫寧第一次被盜圖盜視頻。今年11月底,她被朋友提醒,某短視頻平台上有一個(ge) 跟她昵稱相近、頭像一模一樣的賬號,自稱是其“小號”。除了把孫寧發在自己賬號上的作品直接“搬運”外,還把原本好好的照片P成了黑白遺照,稱“我就是博主小號,爺爺事件就是我在炒作”。這一番操作短短幾天內(nei) 就為(wei) 其吸引了不少粉絲(si) ,還有些網友信以為(wei) 真,私信孫寧對其及其家人進行言語辱罵。
不勝其擾之下,孫寧在自己的賬號簡介、視頻中不斷澄清該賬號並非自己的小號,也有不少粉絲(si) 對該賬號進行了舉(ju) 報,但相關(guan) 作品一直未能下架。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社交平台都有針對盜用作品行為(wei) 的舉(ju) 報途徑。例如,在某社交平台上,舉(ju) 報選項中有“搬運抄襲洗稿”投訴選項。該選項支持原創本人、原創授權的代理人和粉絲(si) 進行舉(ju) 報。如果是原創本人,需提交身份證明材料、權屬證明材料(原創鏈接、版權權屬登記文件、創作手稿等帶有時間戳的材料等)。如果是粉絲(si) ,則需提供原創發布鏈接。
但記者采訪多名博主發現,平台舉(ju) 報似乎並非“舉(ju) 報就見效”。山東(dong) 青島的連夕是記者采訪的多位博主中唯一一個(ge) 維權成功的。連夕是一名攝影博主,經常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發布膠片攝影作品和個(ge) 人照片。今年7月,經粉絲(si) 舉(ju) 報,她發現自己的一張照片被某短視頻平台上一博主盜用,並配文“夏天和我”,在她看到時作品點讚量已有6.4萬(wan) 。
她立刻找到該博主,言辭交涉稱“請立刻刪除否則將持續舉(ju) 報”。起初,對方試圖以“置頂@出處”的方式保留作品,但連夕堅持讓其刪除,對方才刪掉了該作品。
但連夕並不認為(wei) 這算是維權成功。“盜我圖和視頻的人有很多,我基本用同樣的話讓其刪除,隻有這一次成功了,好像對方並不是怕被舉(ju) 報,隻是一時良心發現了。如果真的要靠舉(ju) 報,實際上很難直接讓作品下架,堅持舉(ju) 報很耗費時間精力。”
“據我所知,一般作品被投訴之後,平台並不會(hui) 立刻對該作品作下架處理,而是會(hui) 給被舉(ju) 報賬號提示,多次被舉(ju) 報後可能會(hui) 對相關(guan) 作品進行限流,但隻有舉(ju) 報投訴量達到一定數量之後,才可能將作品下架。”剛轉行做全職博主的北京朝陽居民方研說,這對粉絲(si) 數不多的小博主來說無疑很難。“而且最多也就是下架單個(ge) 作品,想要對賬號禁言、封號基本不可能,下架一個(ge) 視頻之後他(她)還是可以繼續盜用。”
跨平台舉(ju) 報更是難上加難。據孫寧介紹,把“爺爺視頻”偷走的博主“hxhd×××”還是另一個(ge) 短視頻平台上的博主,如果要在該平台進行舉(ju) 報,必須提供原創視頻證據。“但我在該平台沒有賬號,如果再建一個(ge) 賬號舉(ju) 報他,就變成了我是在他之後發的視頻,從(cong) 時間上看好像成了我偷他的,完全說不通。”多方谘詢後,孫寧發現自己要想維權隻能通過訴訟,“耗費時間精力,隻能算了”。
平台是第一責任人
懲罰規則亟待完善
社交平台上的盜圖盜視頻行為(wei) 為(wei) 何如此猖獗?
在李丹林看來,盜圖情形時有發生,有行為(wei) 人法治意識不足、缺乏法律知識的問題,更多則是行為(wei) 人基於(yu) 虛榮、獲利、不勞而獲的動機,也有其他惡劣動機。
鄧宏光認為(wei) ,首先是公眾(zhong) 知識產(chan) 權意識淡薄,可能很多人不知道這些行為(wei) 構成侵權;其次是行為(wei) 人的僥(jiao) 幸心理,雖然知道未經許可使用他人作品構成侵權,但考慮到類似情形常見,且幾乎都沒有發生訴訟,認為(wei) 自己的行為(wei) 不會(hui) 被發現,即便發現了權利人也不會(hui) 訴訟;最後是權利人取證難、維權成本高,社交平台上未經許可使用他人作品的行為(wei) ,有可能很快就停止了,權利人不一定能及時發現侵權行為(wei) ,即使發現了也要通過取證並進行訴訟,維權成本比較高。
“原創者在維權中存在一些難度,主要體(ti) 現為(wei) :難以發現侵權行為(wei) ;侵權數量多;難以確定侵權主體(ti) 身份;難以確定因為(wei) 侵權所導致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訴訟周期長;損害賠償(chang) 數額低,可能難以覆蓋權利人為(wei) 維權所支付的合理開支等。”鄧宏光說。
王正誌認為(wei) ,社交平台上盜圖盜視頻的成本低,圖片視頻保存十分便捷,且發布時並不需要對圖片視頻是否侵權進行審核;即使出現盜圖,原作者也很難發現,除非盜圖的博主或其發布的內(nei) 容產(chan) 生了一定影響力;平台作為(wei) 網絡服務提供者,其采取措施具有滯後性,沒有義(yi) 務主動進行審查,即使創作者對發布內(nei) 容提出舉(ju) 報仍然需要一定時間審核。且平台對內(nei) 容是否侵權也無權作出判斷,不能證明發布者侵權,即使即時刪除也難以消除已對原作者造成的影響。
王正誌建議,作者要提高著作權保護意識,在圖片視頻中添加水印等印記。一經發現侵權行為(wei) ,應及時、積極維權,與(yu) 侵權者交涉要求刪除有關(guan) 內(nei) 容,或向平台舉(ju) 報。網絡用戶在使用他人圖片視頻時也要有尊重、保護他人著作權的意識,注意作者是否已對授權其他網絡用戶傳(chuan) 播自己的作品作出聲明,即使有授權也不應超出授權範圍。如果作者沒有對授權範圍作出聲明,應取得作者同意,並嚴(yan) 格遵守約定的使用範圍。
受訪專(zhuan) 家普遍認為(wei) ,要治理此類盜圖盜視頻行為(wei) ,平台本身是第一責任人。“平台應該加強維護原創的措施,應細化侵權違法行為(wei) 的防範和懲治措施。在既有措施的基礎上,積極發揮好信息技術的作用,強化事前預防措施,推進及時發現提供有效證據的措施、加強平台在職權範圍內(nei) 的處理措施。”李丹林說。
王正誌提到,網絡平台作為(wei) 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積極維護網絡用戶舉(ju) 報途徑,不得為(wei) 侵權行為(wei) 提供便利。網絡平台收到舉(ju) 報或作者書(shu) 麵通知後,應立即刪除有關(guan) 內(nei) 容、斷開鏈接、向涉嫌侵權的用戶轉送有關(guan) 書(shu) 麵通知,侵權用戶網絡地址不明、無法轉送的,還應將通知書(shu) 內(nei) 容在網絡上予以公告。
“對侵權行為(wei) ,先以及時製止侵權行為(wei) 作為(wei) 第一要務,可以通過網絡平台來及時製止侵權行為(wei) 。最後,充分利用法律規定,獲得高判賠,有利於(yu) 製止類似的侵權行為(wei) 。例如,對於(yu) 故意侵權且情節嚴(yan) 重者,可以尋求懲罰性賠償(chang) 。”鄧宏光說。
正如方研在采訪中所說:“‘痞幼’盜圖事件鬧得這麽(me) 大,最後也就道了個(ge) 歉。如果不提高對社交平台中盜圖盜視頻行為(wei) 的懲罰力度,這種事情還是會(hui) 不斷發生,最後受傷(shang) 的是原創者的創作熱情、平台
公信力和法律的權威性。”(孫天驕)
(文中孫寧、連夕、方研均為(wei) 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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