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總工會啟動2024年大國工匠培育對象推選工作
全國總工會(hui) 日前印發《關(guan) 於(yu) 推選2024年大國工匠培育對象的通知》,決(jue) 定在2024年推選200名左右大國工匠進行培育,培育期為(wei) 2年,示範引導各地、各行業(ye) 積極支持培養(yang) 1000名左右省部級工匠、5000名左右市級工匠,為(wei) 支撐中國製造、中國創造培養(yang) 造就一大批大國工匠、高技能人才,帶動建設一支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產(chan) 業(ye) 工人隊伍。
《通知》要求,培育對象要政治素質過硬,有5年以上一線生產(chan) 現場工作經曆,長期踐行精益求精、執著專(zhuan) 注、一絲(si) 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具有突出技術技能素質,以製造業(ye) 等實體(ti) 經濟領域職工為(wei) 主,兼顧行業(ye) 、地區等因素,同時應在大國工匠能力標準上有突出潛能,即在引領力、實踐力、創新力、攻關(guan) 力、傳(chuan) 承力等“工匠五力”上顯現明顯發展潛力。《通知》還明確了培育對象的申請、推薦、評審、公示、公布等推選程序。
培育對象確定後,全國總工會(hui) 將通過組織培訓研修、交流學習(xi) 、提供資金和項目支持等對大國工匠進行為(wei) 期2年的培育。同時,要求推薦單位製定實施本單位的大國工匠培育方案,配套開展大國工匠培育工作。培育期滿,由全國總工會(hui) 向完成培育任務並評價(jia) 合格的入選對象頒發大國工匠證書(shu) ,比照全國勞模標準為(wei) 大國工匠落實走訪慰問、健康體(ti) 檢、療休養(yang) 、就醫服務等待遇。所在單位根據人選實際能力水平研究核定薪酬等待遇,並支持培育對象進一步發揮作用。
(總台央視記者 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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