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金融公司迎來監管新規,對你我有哪些影響?
新華社北京3月19日電 題:消費金融公司迎來監管新規,對你我有哪些影響?
新華社記者李延霞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18日修訂發布了《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修訂內(nei) 容包括提高消費金融公司準入標準,強化業(ye) 務分類監管,嚴(yan) 格風險管理,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
消費金融公司這類金融機構和你我的生活有什麽(me) 關(guan) 係,新規又將帶來哪些影響?
什麽(me) 是消費金融公司?
當你購買(mai) 手機、住房裝修等日常消費需要資金周轉時,除了銀行,還可以向另一類金融機構申請貸款,那就是消費金融公司。
與(yu) 銀行不同,消費金融公司服務的主要對象是傳(chuan) 統商業(ye) 銀行無法觸及或者服務不充分的中低收入人群,比如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進城務工人員、藍領工人等。消費金融公司專(zhuan) 業(ye) 化消費信貸功能更為(wei) 突出,與(yu) 銀行進行差異化競爭(zheng) ,促進提升中低收入人群金融服務的可得性和便利性。
消費金融公司的貸款金額相對較低、貸款期限較短而且比較靈活。根據監管規定,消費金融公司對借款人貸款授信額度最高不得超過人民幣20萬(wan) 元。但在實踐中,大部分機構的平均授信額度在1萬(wan) 到5萬(wan) 元。從(cong) 貸款期限看,消費金融公司發放貸款期限主要集中在6個(ge) 月至12個(ge) 月。
自2010年首批消費金融公司成立以來,目前,我國共有31家消費金融公司。截至2023年末,消費金融公司資產(chan) 規模及貸款餘(yu) 額均突破1.1萬(wan) 億(yi) 元;2023年累計服務客戶超過3.7億(yi) 人次。
近年來,隨著居民消費場景及消費習(xi) 慣的線上化,大多數消費金融公司以線上獲客為(wei) 主,借助第三方平台擴大業(ye) 務規模,並逐步向消費信貸數字化轉型。貸款用途覆蓋家電家居、手機數碼、家裝租房、文旅娛樂(le) 、教育撫育等主要消費場景,有效拉動了內(nei) 需。
為(wei) 何提高行業(ye) 準入門檻?
此次發布的消費金融公司監管新規,一大重點就是大幅提高行業(ye) 準入門檻,包括將消費金融公司主要出資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於(yu) 30%提高至不低於(yu) 50%、提高具有消費金融業(ye) 務管理和風控經驗出資人的持股比例、提高消費金融公司最低注冊(ce) 資本金要求等。
複旦大學金融研究院研究員董希淼表示,這是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hui) 議“嚴(yan) 格中小金融機構準入標準和監管要求”相關(guan) 精神的具體(ti) 舉(ju) 措,有助於(yu) 從(cong) 源頭上提高消費金融公司股東(dong) 質量,壓實主要股東(dong) 責任,也有助於(yu) 維護消費金融市場適度競爭(zheng) 格局。
上海金融與(yu) 發展實驗室主任曾剛認為(wei) ,消費金融市場發展空間廣闊,但行業(ye) 競爭(zheng) 愈發激烈,一些銀行也在逐漸下沉客群,與(yu) 消費金融公司形成競爭(zheng) 。從(cong) 持股比例、專(zhuan) 業(ye) 能力、注冊(ce) 資本金等方麵提高要求,將有助於(yu) 推動行業(ye) 可持續發展。
辦法同時增加了擔保增信貸款業(ye) 務的監管指標。金融監管總局有關(guan) 司局負責人表示,部分消費金融公司高度依賴融資擔保公司、保險公司風險兜底,不利於(yu) 提升自主風控能力,而且間接抬高貸款綜合利費水平,因此辦法要求擔保增信貸款餘(yu) 額不得超過全部貸款餘(yu) 額的50%。
此外,辦法對消費金融公司的業(ye) 務範圍進行了優(you) 化調整,取消非主業(ye) 、非必要類業(ye) 務,引導消費金融公司專(zhuan) 注主責主業(ye) 。
如何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
監管新規對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提出了係列要求,涉及貸款信息披露、催收管理、個(ge) 人信息保護等方麵,可以說都切中了當前消費金融行業(ye) 發展中的痛點。
高費率一直是消費金融公司被投訴的“重災區”。消費金融公司不能直接麵向公眾(zhong) 吸收存款,資金來源主要是從(cong) 銀行拆借等,資金成本相對較高;主要服務中低收入群體(ti) ,風險成本較高;主要依靠第三方平台獲客,獲客成本較高。總的來看,消費金融公司貸款利率相對銀行較高。
辦法要求消費金融公司“以顯著方式向借款人告知貸款年化利率、費率、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免責條款和投訴渠道等關(guan) 鍵信息”,並提出“除因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情形之外,消費金融公司不得向借款人收取貸款利息之外的費用”。
消費金融公司的暴力催收問題也備受關(guan) 注。由於(yu) 部分消費金融公司對委外催收機構的管理約束不足,使得頻繁催收、使用語言恐嚇、泄露貸款隱私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wei) 時有發生。辦法要求“不得采用暴力、威脅、恐嚇、騷擾等不正當手段進行催收,不得對與(yu) 債(zhai) 務無關(guan) 的第三人進行催收”。
申請消費貸款要合理適度,避免過度負債(zhai) 增加風險。針對過度授信、多頭授信等問題,辦法要求消費金融公司建立消費者適當性管理機製,審慎評估消費者收入水平和償(chang) 債(zhai) 能力。
董希淼表示,隨著經濟恢複向好,社會(hui) 消費需求將進一步釋放,行業(ye) 監管規則的完善將推動消費金融公司在提振消費、擴大內(nei) 需中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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