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民生

未成年人網絡打賞亂象該治了

發布時間:2020-05-29 19:35:00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未成年人網絡打賞亂(luan) 象該治了!(雲(yun) 中漫筆)

  “9歲女童打賞主播花光家裏10萬(wan) 彩禮”“護士的10歲兒(er) 子打賞主播10萬(wan) 元”“孫女玩手機遊戲花光奶奶救命錢”……一些未成年人因遊戲充值和為(wei) 主播打賞花費家長“巨款”的新聞屢見不鮮。錢該不該退?退多少?近日,最高法給出明確意見,為(wei) 治理未成年人打賞亂(luan) 象加設法律屏障。

  最高法出台的《關(guan) 於(yu) 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幹問題的指導意見(二)》明確,限製民事行為(wei) 能力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參與(yu) 網絡付費遊戲或者網絡直播平台“打賞”等方式支出與(yu) 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監護人請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在特定情況下,最高法明確給出了支持未成年人充值無效的意見,既為(wei) 解決(jue) 該類糾紛在法律層麵提出實際指導意見,也為(wei) 線上娛樂(le) 行業(ye) 的發展及時擺正“航向”。

  治理未成年人網絡打賞亂(luan) 象,為(wei) 何會(hui) 出現在涉疫情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中?無疑,此《意見》的出台,與(yu) 疫情防控大背景相呼應。截至2020年3月,中國網絡直播用戶規模達5.6億(yi) ,網絡遊戲用戶規模達5.32億(yi) ,而防疫期間,線上娛樂(le) 更是成為(wei) 許多宅在家中未成年人的主要娛樂(le) 方式。網絡遊戲下載量等數據屢創新高,出現了越來越多的法律糾紛。因此,伴隨行業(ye) 蓬勃發展以及防疫期間的特殊情況,出台相關(guan) 指導意見正當其時,有利於(yu) 在源頭上遏製這類現象和相關(guan) 民事糾紛。

  應該說,糾紛的產(chan) 生一定程度上源於(yu) 網絡服務提供方的失察,《意見》為(wei) 平台“提了醒”。據《2019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研究報告》顯示,中國未成年網民已達1.75億(yi) ,而作為(wei) 網絡服務提供方,配套的技術服務與(yu) 製度支持應及時跟上,例如限製未成年人注冊(ce) 、加強用戶身份驗證等舉(ju) 措,既降低了自身風險,避免引發退費糾紛,又承擔了社會(hui) 責任,遏製未成年人網絡消費亂(luan) 象。

  糾紛的產(chan) 生也源於(yu) 家長監管的缺位,《意見》的出台不代表家長可以做甩手掌櫃。“熊孩子”打賞不菲,問題也出在家長身上。對於(yu) 8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判定其消費有效與(yu) 否的前提條件是能夠證明充值行為(wei) 是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未成年人也有長大的一天,培養(yang) 良好的消費習(xi) 慣是家長責任,若一味放任,家長最終還是要自己“買(mai) 單”。

 

(責編: 賈春玲)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