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即時新聞 > 民生

香港特區政府正式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

周偉琪 金東 發布時間:2020-07-03 14:50:00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今日(7月3日)宣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港區國安法》)第十二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hui) (港區國安委)。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亦同時按《港區國安法》第十六條第二款任命劉賜蕙女士為(wei) 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擔任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負責人。劉賜蕙於(yu) 今日宣誓就任。

  香港特區國安委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海關(guan) 關(guan) 長鄧以海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陳國基。陳國基亦同時兼任香港特區國安委秘書(shu) 長。

  香港特區國安委按《港區國安法》第十五條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的駱惠寧出任,並將列席香港特區國安委會(hui) 議。香港特區國安委的職責為(wei) :(一)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guan) 工作,製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二)推進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製度和執行機製的建設;(三)協調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

  對於(yu) 劉賜蕙的任命,林鄭月娥表示,劉賜蕙在警隊服務長達三十五年,表現出卓越的領導才能、專(zhuan) 業(ye) 能力和堅毅精神。我深信她能在此關(guan) 鍵時刻,履行曆史性職責,領導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責。

  香港特區發言人宣布,根據《港區國安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律政司就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而設立的專(zhuan) 門檢控科正式成立。該檢控科的首批檢控官已由律政司司長在征得香港特區國安委同意後作出任命;至於(yu) 檢控科的負責人,會(hui) 稍後作出任命。

  行政長官亦已按《港區國安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在征詢香港特區國安委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後,從(cong) 現任裁判官中指定六名裁判官為(wei) 指定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補充說,香港特區國安委將於(yu) 稍後召開第一次會(hui) 議,全麵推展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總台記者 周偉(wei) 琪 金東(dong) )

(責編: 賈春玲)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