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小學生全國性競賽要全麵自查 防止參賽造假
《通知》要求,各競賽主辦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ti) 責任,全麵開展一次自查,對以往獲獎項目的真實性、獨創性進行複核。要堅決(jue) 避免參賽項目明顯不符合學生認知能力現象的發生,堅決(jue) 防止由家長或其他人代勞等參賽造假行為(wei) 。舉(ju) 辦麵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必須堅持公益性,做到“零收費”。
《通知》明確,任何競賽獎項均不作為(wei) 基礎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加分依據。各地要繼續嚴(yan) 格落實義(yi) 務教育(幼升小、小升初)免試就近入學政策,不得將任何競賽獎項作為(wei) 升學依據。要繼續對本地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中考)加分項目進行清理和規範,嚴(yan) 禁將各類競賽獲獎情況作為(wei)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中考)加分依據。
《通知》強調,教育部將進一步加強對審核通過的競賽的管理,嚴(yan) 肅查處競賽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wei) ,情節嚴(yan) 重或者經警告、提醒仍不改正的,將從(cong) 競賽名單中移除,並不再受理舉(ju) 辦單位舉(ju) 辦競賽的申請。各省(區、市)要加強對在省域內(nei) 落地的全國性競賽的管理,同時加強對省級競賽的管理。各地各學校要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堅決(jue) 禁止違背學術誠信要求的行為(wei) 。要加強對競賽管理政策的宣傳(chuan) ,讓中小學師生和家長充分了解掌握全國和本省份競賽名單,引導中小學師生和家長主動抵製名單外的違規競賽活動,發現線索及時向相關(guan) 部門投訴舉(ju) 報,共同維護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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