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實行職稱資格互認 職稱證書在多領域具同等效力
本報北京8月4日電 (記者賀勇)記者從(cong)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獲悉:8月起《北京市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開始實施。《辦法》規定,實行京津冀職稱資格互認,津冀兩(liang) 地的職稱證書(shu) 在北京市職稱晉升、崗位聘用、人才引進、培養(yang) 選拔、服務保障等領域與(yu) 北京頒發的證書(shu) 具有同等效力。
據介紹,凡是與(yu) 北京市國有企業(ye) 事業(ye) 單位、非公有製經濟組織、社會(hui) 組織等建立人事勞動關(guan) 係的專(zhuan) 業(ye) 技術人才,包括港澳台地區人才、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的外籍人才,以及在北京工作1年以上的自由職業(ye) 專(zhuan) 業(ye) 技術人才,不看國籍、戶籍、地域、檔案等關(guan) 係,均可申報北京職稱評審。
為(wei) 簡化職稱認定程序,減少人才重複評價(jia) ,降低就業(ye) 創業(ye) 成本,北京規定對於(yu) 外省調入、係列轉換、職業(ye) 資格對應範圍內(nei) 的專(zhuan) 業(ye) 技術人才,用人單位可按照崗位要求擇優(you) 聘任。個(ge) 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可持原職稱證書(shu) 直接申報。
此外,北京還將搭建便利化服務平台,完善全市職稱評審係統,減少紙質材料,縮短辦理時限,推進職稱申報全程網上辦理;開放職稱信息網上查驗服務,實行電子職稱證書(sh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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