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已對外締結59項引渡條約 “天網行動”依法引渡50人
我國對外締結59項引渡條約
“天網行動”依法引渡50人
本報訊(記者 王卓)日前閉幕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二十二次會(hui) 議表決(jue) 通過了關(guan) 於(yu) 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塞浦路斯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jue) 定、關(guan) 於(yu) 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比利時王國引渡條約》的決(jue) 定。記者從(cong) 外交部條法司獲悉,截至目前,我國已對外締結59項引渡條約。其中,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與(yu) 包括比利時、塞浦路斯、希臘等歐盟國家在內(nei) 的25國締結了引渡條約。
引渡是指一國把在該國境內(nei) 而被他國指控為(wei) 犯罪或已被他國判刑的人,根據有關(guan) 國家的請求移交給請求國審判或處罰,是一項重要的追逃手段。記者了解到,2014年至今年6月,各省區市監察機關(guan) 、檢察機關(guan) 、公安機關(guan) 在“天網行動”中通過與(yu) 國外境外執法機關(guan) 合作,共依法引渡50人。
2016年7月,涉嫌偷逃稅7億(yi) 元人民幣、潛逃境外18年之久的重大走私案犯罪嫌疑人黃海勇從(cong) 秘魯被引渡回國,成為(wei) 我國首次從(cong) 拉美國家引渡回國的逃犯;2018年11月,國家監委會(hui) 同外交部依據中保引渡條約,從(cong) 保加利亞(ya) 成功引渡浙江省新昌縣原常務副縣長姚錦旗,這是我國首次從(cong) 歐盟成員國引渡職務犯罪嫌疑人。
締結引渡條約有助於(yu) 織密我國對外司法合作條約網絡,服務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中央追逃辦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將積極運用引渡、遣返、異地追訴等法律手段追逃追贓,因國施策、分類出擊,對外逃腐敗分子一追到底,絕不讓其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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