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生態

西藏拉薩市建成3座垃圾分類兌換超市 市民每月最高可兌換3000元物資

次吉 發布時間:2020-02-10 16:30:00來源: www.easyfundingllc.com新聞網-西藏商報

  西藏拉薩市2019年度建設垃圾分類投放亭4個(ge) 、可回收物臨(lin) 時存放點11個(ge) ,同時設立2處臨(lin) 時存放倉(cang) 庫、積分兌(dui) 換超市3座,投放四分類鐵皮箱106個(ge) 、四分類垃圾桶666個(ge) ……同時,記者了解到,2019年7月投入運營的垃圾分類兌(dui) 換超市,目前已經發放148張麵值五元的積分卡,每個(ge) 月最高可兌(dui) 換3000元的物資。

  發放148張麵值五元積分卡

  “您可以把孩子不用的作業(ye) 本、報紙,拿過來換取積分,再兌(dui) 換成生活用品,塑料瓶和紙箱也是可以兌(dui) 換的”“平時家裏的剩菜剩飯、骨頭、菜根菜葉、果皮等食品類廢物,您可以單獨投放,後期可以成為(wei) 有機肥料”。

  1月23日,由拉薩市城關(guan) 區人民政府和拉薩市城投工程項目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聯合主辦的以“垃圾分類你我他 喜迎幸福中國年”為(wei) 主題的垃圾分類宣傳(chuan) 活動在八廓商城廣場舉(ju) 行。活動現場,工作人員使用藏漢雙語耐心細致地跟市民宣傳(chuan) 著垃圾分類的具體(ti) 做法,引導市民正確進行垃圾分類投放。

  廣場旁邊就是垃圾分類兌(dui) 換超市,貨架上放滿了食用鹽、洗手液、醬油、醋等生活用品。“我年齡大了,一開始實行垃圾分類時,我覺得很麻煩就有點抵觸。後來知道這邊可以兌(dui) 換生活用品,我就拿著家裏孩子扔掉的飲料瓶、老伴的報紙兌(dui) 換物品,再加上工作人員的講解,我慢慢就了解了很多垃圾分類的知識。”市民邊巴拉姆說。

  拉薩城關(guan) 區潔達環衛保潔有限公司垃圾分類項目部辦公室負責人旦增洛桑介紹,垃圾分類兌(dui) 換超市是在2019年7月投入運營,旨在進一步宣傳(chuan) 垃圾分類,增強居民的積極性,提升垃圾分類質量。目前,已經發放148張麵值五元的積分卡,每個(ge) 月可以兌(dui) 換3000元左右物資。

  “這段時間以來,我們(men) 一直在進行垃圾分類相關(guan) 工作,逐步給市民灌輸垃圾分類常識,我們(men) 發現現在較多市民對基本的垃圾分類已經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認識。因為(wei) 過節期間,產(chan) 出的垃圾相較以往更多,所以我們(men) 特意舉(ju) 辦了此次活動是希望大家將節日中產(chan) 生的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利用起來,初步形成節日城市生活垃圾減量化的起點,不要出現將垃圾混合投放的現象,喜迎中國年。”旦增洛桑說。

  建設垃圾分類投放亭4個(ge)

  為(wei) 統籌做好全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西藏出台了《西藏自治區生活垃圾分類製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結合西藏情況,確定了到2020年的總體(ti) 目標。而拉薩市、日喀則市為(wei) 國家確定的生活垃圾強製分類城市,承擔著先行先試、探索模式的任務,要全麵推動生活垃圾強製分類工作。

  為(wei) 確保2020年底前拉薩市、日喀則市必須實現生活垃圾分類,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按照城關(guan) 區委、區政府關(guan) 於(yu) 垃圾分類工作指示要求,1月中旬,拉薩市城關(guan) 區環境衛生保護局(以下簡稱環衛局)組織召開了2019年垃圾分類工作總結暨2020年垃圾分類工作部署會(hui) 議。

  城關(guan) 區環衛局局長米瑪次仁介紹,2019年度建設垃圾分類投放亭4個(ge) 、可回收物臨(lin) 時存放點11個(ge) ,同時設立2處臨(lin) 時存放倉(cang) 庫、積分兌(dui) 換超市3座,投放四分類鐵皮箱106個(ge) 、四分類垃圾桶666個(ge) ;發放宣傳(chuan) 資料近10000餘(yu) 冊(ce) ,垃圾分類袋(垃圾四分類袋)5300卷。

  垃圾分類宣傳(chuan) 廳自2019年8月底建成投入使用以來,累計接待全區各類組織100餘(yu) 次,共計人員5000餘(yu) 人,使參觀人員充分了解垃圾分類處理過程,加深對垃圾分類工作的認識,全麵提高垃圾分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現在還有人對垃圾分類的意識比較淡薄,希望通過此類宣傳(chuan) 活動,可以讓市民加強垃圾分類意識,讓垃圾分類之風普及到每家每戶,讓‘愛護環境從(cong) 自我做起’這句話,不僅(jin) 僅(jin) 是個(ge) 宣傳(chuan) 標語,而是可以得到實踐。”市民卓嘎說。

(責編: 陳濛濛)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