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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西藏自治區排汙單位的一封公開信

發布時間:2020-04-16 10:23:00來源: www.easyfundingllc.com新聞網

  各排汙單位負責人:

  衷心感謝你們(men) 在保持西藏生態環境質量中的積極努力和付出,感謝你們(men) 在推動西藏經濟高質量發展中作出的貢獻,感謝你們(men) 長期以來對西藏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排汙許可證是排汙單位向環境排放汙染物的法定許可,也是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實施環境監管的法律依據。持證排汙、按證排汙是排汙單位的法定責任,也是正常經營的有力保障。2020年完成所有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證核發工作是黨(dang) 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jue) 策部署,希望你們(men) 高度重視,積極主動承擔責任和義(yi) 務,盡早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完成排汙許可證申領或登記工作,自覺接受社會(hui) 監督,紮實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對未按時限領證排汙者或不按證排汙者,各級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將嚴(yan) 厲查處違法行為(wei) 。

  一、申領或登記範圍

  排汙許可管理類別分為(wei) 重點管理、簡化管理和登記管理。排汙單位可根據《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以下簡稱《2019年名錄》)規定,結合企業(ye) 自身所屬行業(ye) 類別判斷所屬管理類別。屬重點管理和簡化管理的排汙單位應申領排汙許可證,屬登記管理的排汙單位不用申領排汙許可證,隻需登錄信息平台完成注冊(ce) 、登錄、填報,係統將自動即時生成登記編號和回執。

  二、申領或登記時限

  牲畜飼養(yang) (家畜飼養(yang) )、屠宰及肉類加工、其他農(nong) 副食品加工、方便食品製造、其他食品製造、乳製品製造、調味品發酵製品製造、酒的製造、人造板製造、家具製造(木質、竹、藤、金屬、塑料等)、紙漿製造、合成材料製造、水泥(石灰、石膏)製造、陶瓷製品製造、常用有色金屬冶煉、金屬廢料和碎屑加工處理(非金屬廢料和碎屑加工處理)、電力生產(chan) 、熱力生產(chan) 和供應、汙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環境治理業(ye) 等33個(ge) 行業(ye) ,應於(yu) 2020年4月30日前,依法領證或登記;其餘(yu) 列入《2019年名錄》的所有行業(ye) 排汙單位,應於(yu) 2020年9月20日前依法領證或登記。

  三、申領或登記流程

  (一)注冊(ce) 、登錄。排汙單位可登錄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係統(網址https://permit.mee.gov.cn/),根據提示辦理申請或登記。首頁法規標準欄目,可查找相關(guan) 法規標準、附件資料等。

  (二)填報並公開信息。排汙單位按照各行業(ye) 排汙許可證申請與(yu) 核發技術規範和所屬管理類別(重點管理、簡化管理),按照管理類別,在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係統上填報並提交排汙許可證申請材料。無行業(ye) 規範的按《排汙許可證申請與(yu) 核發技術規範 總則》(HJ942-2018)填報。依據有關(guan) 規定要求,實行重點管理的排汙單位還應進行申請前信息公開。

  (三)提交書(shu) 麵申請。排汙單位應向證書(shu) 核發部門(七地市生態環境部門)提交通過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統一印製並經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書(shu) 麵申請材料。排汙單位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四)核發。核發部門按照審核程序和管理要求,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必要時開展現場核查),依法作出核發決(jue) 定。

  讓我們(men) 共同努力,堅決(jue) 打贏汙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西藏生態環境質量,為(wei) 建設山青、水綠、天藍、土淨的美麗(li) 西藏作出應有的貢獻。

  排汙許可相關(guan) 政策請及時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谘詢。各地市生態環境局谘詢電話:

  拉薩市:0891-6813983;

  日喀則市:0892-8828773;

  山南市:0893-7835797;

  林芝市:0894-5885416;

  昌都市:0895-4826586;

  那曲市:0896-3823006;

  阿裏地區:0897-2827471。

  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2020年4月15日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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