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開啟封湖育魚百日攻堅
為(wei) 全麵加強青海湖水生生物保護工作,依法懲戒破壞水生生物資源行為(wei) ,從(cong) 2020年10月中旬至2021年春節前,我省各部門將在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和西寧市、海東(dong) 市及全省重點旅遊、餐飲場所進行青海湖封湖育魚專(zhuan) 項執法“百日攻堅”行動。全麵深挖細查青海湖流域涉嫌非法捕撈違法犯罪案件線索,徹底斬斷非法捕撈、運輸、銷售青海湖裸鯉的產(chan) 業(ye) 鏈及非法捕撈違法犯罪活動,全麵鞏固第五次青海湖封湖育魚成果。
據了解,此次“百日攻堅”行動分三個(ge) 階段:第一階段為(wei) 2020年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對重點區域非法捕撈、販運、銷售、食用青海湖裸鯉、重點違法犯罪情況進行摸底排查;第二階段為(wei) 2020年11月中旬至12月下旬,全麵打擊整治非法捕撈、販運、銷售、食用青海湖裸鯉的違法犯罪行為(wei) ;第三階段為(wei) 2021年1月至春節前,組織開展專(zhuan) 項行動“回頭看”,分析査找封湖育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點,完善青海湖封湖育魚長效監管機製。
尤其加強青海湖周邊景區管理,禁止青海湖裸鯉非法交易。要對餐廳、私房菜、高檔餐飲會(hui) 所等重要地點加大檢查力度和頻次,對查處的案件要嚴(yan) 厲打擊,堅決(jue) 杜絕食用青海湖裸鯉行為(wei) 。對不能提供合法來源證明或涉嫌假宣傳(chuan) 、誘導欺詐消費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此次“百日攻堅”行動,我省各部門將集中力量確保取得實效,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漁政)部門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yan) 厲查處非法捕撈作業(ye) 行為(wei) ;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市場監管執法力度,依法査處流通領域收購、販運、儲(chu) 存、加工及銷售青海湖裸鯉的違法行為(wei) ;公安機關(guan) 對涉嫌犯罪的非法捕撈行為(wei) 依法立案偵(zhen) 查,對暴力抗法等阻擾相關(guan) 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wei) 進行處理,嚴(yan) 厲打擊因非法捕撈、銷售滋生的漁霸等涉黑涉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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