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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綠色金融服務”持續發力 中國三地打算這麽做!

發布時間:2021-05-28 09:45:00來源: 中國新聞網

  在“雙碳”目標已提出的背景下,中國各地綠色金融服務該如何發展?第272場銀行業(ye) 保險業(ye) 例行新聞發布會(hui) 於(yu) 27日在北京召開。來自福建、西藏和深圳有關(guan) 代表介紹了相關(guan) 情況。

  福建:“高顏值”加“高素質”

  福建是全國首批生態省建設試點省份、全國第一個(ge) 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福建銀保監局局長叢(cong) 林在會(hui) 上表示,福建將立足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改革先發優(you) 勢,以綠色金融著墨福建山水,助力福建生態環境“高顏值”和經濟發展“高素質”。

  近期,圍繞碳達峰、碳中和的“30·60”目標,福建出台了《福建銀行業(ye) 保險業(ye) 推進綠色金融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建立“綠色清單”,科學運用綠色標識,對清單內(nei) 企業(ye) 和項目優(you) 先給予融資支持。

  叢(cong) 林稱,“十四五”期間,將力爭(zheng) 轄區綠色融資餘(yu) 額整體(ti) 增速不低於(yu) 各項貸款平均增速,綠色融資餘(yu) 額占各項貸款比重每年提升幅度不低於(yu) 1個(ge) 百分點。至一季度末,轄區綠色融資餘(yu) 額2650億(yi) 元,較年初增長了7.2%。

  據悉,福建還是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的九個(ge) 聯建省市之一。叢(cong) 林說,下一步將指導銀行保險機構圍繞碳資產(chan) 做活金融文章,推出碳排放權、碳匯收益權質押貸款等碳金融產(chan) 品,激發碳排放權和碳匯資源的金融屬性。同時,還將引導金融機構圍繞“固碳”“減碳”“零碳”主線,全麵加強“碳足跡”管理,為(wei) 打造低碳未來貢獻金融力量。

  西藏:立足於(yu) “高原生態安全屏障”定位

  西藏作為(wei) 青藏高原的主體(ti) ,擁有眾(zhong) 多的江河、湖泊、冰川、森林、草原等生態係統,在生物多樣性保護、水源涵養(yang) 、氣候調節等方麵生態功能巨大,是國家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

  西藏銀保監局局長向恒在會(hui) 上介紹,近年來,西藏在踐行綠色發展、提高綠色金融服務能力和水平等領域也取得良好成效。2020年,西藏重點江河湖泊水質全部達到三類以上標準,森林覆蓋率達到12.31%。

  向恒表示,青藏高原特別是西藏廣大的地區不適合樹木生長,讓森林覆蓋率得到大幅度提升實屬不易,是經過幾代人的努力才取得的成果。此外,西藏土壤處於(yu) 自然本底狀態,地級城市空氣質量優(you) 良天數達到99.4%。

  向恒強調,未來將把守護好西藏的高原生靈草木、萬(wan) 水千山放在金融服務的首位,助力把青藏高原打造成全國乃至世界生態文明的高地。具體(ti) 地,將建立清潔能源重點項目和企業(ye) 清單,實行更加優(you) 惠的貸款利率,合理確定融資期限,全力支持雅江中上遊及瀾滄江上遊水電開發、光伏電站建設等重大清潔能源項目,努力打造以水力發電為(wei) 主體(ti) ,光伏、地熱、風電、光熱等新能源為(wei) 一體(ti) 的清潔可再生能源利用示範區等。

  深圳:做改革開放的“排頭兵”和綠色發展的“先行者”

  深圳既是改革開放的排頭兵,也是綠色發展的先行者。深圳銀保監局局長張利星指出,深圳是全國擁有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區最多的城市。目前,全市已建成1200餘(yu) 座公園,綠化覆蓋率達45%。

  與(yu) 此同時,深圳也是金融大市。據介紹,深圳2020年金融業(ye) 增加值占全市GDP的15.1%,實現稅收占全市總稅收的24.2%,居各行業(ye) 首位。在今年3月發布的最新一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數報告中,深圳排名上升至全球第8。

  張利星表示,近年來,深圳大力推動綠色金融發展收獲頗多。截至2020年末,轄內(nei) 銀行業(ye) 金融機構綠色信貸餘(yu) 額達到3488億(yi) 元,同比增長16.8%,較各項貸款增速高出2.6個(ge) 百分點。此外,環境汙染強製責任保險在保企業(ye) 672家,保額約12億(yi) 元,保費收入1727萬(wan) 元,均居全省、全國前列。

  在“雙碳”目標下,張利星表示,未來將著力推動以下三方麵工作。

  一是深化綠色金融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如推動轄內(nei) 機構建立符合“碳達峰碳中和”要求的治理架構與(yu) 組織體(ti) 係。鼓勵轄內(nei) 機構運用互聯網、大數據、雲(yun) 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探索綠色金融業(ye) 務、產(chan) 品、模式創新等。

  二是完善綠色金融外部激勵與(yu) 引導機製。如探索研究綠色金融差異化監管政策,完善綠色投融資資本占用、監管考核、不良容忍度等監管政策等。

  三是加快推進綠色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包括持續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ti) 係、信息披露機製、統計製度以及考核評價(jia) 體(ti) 係等製度建設;進一步加強與(yu) 環保部門的合作,推進公共環境數據庫建設,搭建數據共享平台等。

(責編: 常邦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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