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群建設讓西藏更好保護地球“第三極”
作為(wei) 國家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西藏正持續推動以國家公園為(wei) 主體(ti) 的自然保護地體(ti) 係建設。目前,西藏各類自然保護區麵積達41.22萬(wan) 平方公裏,占西藏國土麵積的三分之一以上。
據了解,國家公園模式以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保護和適度旅遊開發為(wei) 基本策略,通過較小範圍的開發實現大範圍的有效保護,是一種能夠合理處理生態環境保護與(yu) 資源開發利用關(guan) 係的管理模式。
“建設‘第三極’國家公園群,是青藏高原在大尺度空間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最佳路徑,是實現‘第三極’地區重要自然資源國家所有、全民共享、世代傳(chuan) 承的根本途徑。”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谘詢研究院研究員樊傑說。
青藏高原是“世界屋脊”“亞(ya) 洲水塔”。國家高度重視西藏生態保護,在西藏建立了羌塘、雅魯藏布大峽穀、珠峰等11個(ge) 國家級自然保護區,4個(ge) 國家級風景名勝區、3個(ge) 國家地質公園、9個(ge) 國家森林公園、22個(ge) 國家濕地公園等。各類珍稀野生動植物得到有效保護,部分珍稀野生動物種群呈現恢複性增長。
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廳長羅傑介紹,和平解放70年來,西藏累計投入生態環境領域資金達814億(yi) 元,實施了一係列生態保護與(yu) 建設工程,著力構築國家生態安全屏障。《西藏生態安全屏障保護與(yu) 建設規劃(2008—2030年)》實施以來,截至2020年底,已累計投入資金121.5億(yi) 元。
“十三五”以來,西藏生態空間不斷優(you) 化,全麵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生態紅線麵積53.9萬(wan) 平方公裏,占全區國土麵積的45%。推進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建設各類生態功能保護區22個(ge) ,生態優(you) 先、綠色發展的格局全麵形成。
2021年1月通過的《西藏自治區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建設條例》提出,自治區人民政府及其相關(guan) 部門應當推進建立以國家公園為(wei) 主體(ti) 、自然保護區為(wei) 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wei) 補充的自然保護地體(ti) 係,推動珠穆朗瑪峰、羌塘、唐古拉山北部西藏片區等區域納入國家公園空間布局,推進青藏高原世界自然與(yu) 文化遺產(chan) 申遺項目,推動地球“第三極”國家公園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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