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利平台 > 教育

昌都邊壩縣:維護婦女權益 彰顯公平正義

發布時間:2021-02-05 08:56:00來源: 西藏日報


圖為(wei) 承辦法官帶領法官助理、書(shu) 記員一行前往原、被告家中開展調解。張黎黎 攝

  日前,昌都邊壩縣人民法院積極運用《民法典》相關(guan) 條例,依法維護了一喪(sang) 偶婦女的合法權益,將一起標的額達44萬(wan) 元的分家析產(chan) 案順利了結。

  2020年12月26日,邊壩縣人民法院收到原告德某訴狀,其稱配偶索某已於(yu) 2020年5月6日死亡(婚姻關(guan) 係存續期間育有一子一女)。處理好丈夫身後事後,德某多次向公公久某提出分割家產(chan) 的要求,但均遭到公公嚴(yan) 詞拒絕,無奈之下,德某特起訴至邊壩縣人民法院,請求依法分割家產(chan) 。

  案件受理後,承辦法官帶領法官助理、書(shu) 記員一行前往原、被告家中開展調解。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了解到原、被告之所以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源於(yu) 被告根深蒂固的“哪有外人分家產(chan) 的道理”思想。被告久某認為(wei) ,兒(er) 子索某已經去世,原告作為(wei) 外人,沒有資格分割家產(chan) 。

  為(wei) 了讓案件順利得以調解,承辦法官把做通被告久某的思想作為(wei) 切入點,一方麵向被告詳細講解了《民法典》《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對喪(sang) 偶婦女享有繼承權、分割婚姻關(guan) 係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chan) 的明確規定,糾正被告“喪(sang) 偶兒(er) 媳婦不具備分割家產(chan) ”的錯誤觀念;另一方麵從(cong) 情理著手,規勸被告多考慮兩(liang) 個(ge) 孫子、孫女後續生活和學習(xi) 所需用度,引導原、被告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合理分割。

  此外,考慮到被告久某尚有三位依靠其扶養(yang) 的老人(被告父母、叔叔),承辦法官向原告提議,對三位老人分給適當財產(chan) 。最終,原被告接受了承辦法官的提議,並達成了財產(chan) 分割的一致意見。

  調解結束後,為(wei) 加強農(nong) 牧民群眾(zhong) 對婦女合法權益的認識,承辦法官在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後,借助該真實案例“以案說法”,就地向當地群眾(zhong) 就《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中涉及婦女在家庭關(guan) 係中享有的權利義(yi) 務以及《婦女權益保障法》等內(nei) 容進行了講解,引導當地群眾(zhong) 尊重婦女,並倡導群眾(zhong) 要合法維權。

(責編: 常薇薇)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