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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確: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校外培訓機構不得組織學科類培訓

發布時間:2021-08-18 16:24:00來源: 新華網

  17日,北京市教委、人力社保局等單位共同舉(ju) 行《北京市關(guan) 於(yu) 進一步減輕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ye) 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措施》新聞發布會(hui) 。介紹“雙減”措施和新學期工作重點等情況。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書(shu) 記、市教委新聞發言人李奕介紹了北京市“雙減”工作的主要思路和重點舉(ju) 措。

  具體(ti) 工作目標為(wei) :校內(nei) 校外雙向發力,穩妥推進,分步實施,確保學生過重作業(ye) 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長相應精力負擔於(yu) 2021年底前有效減輕、兩(liang) 年內(nei) 成效顯著,人民群眾(zhong) 教育滿意度明顯提升。具體(ti) 來說有兩(liang) 個(ge) 方麵:校內(nei) 服務要提質增效、校外培訓要規範有序。

  在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方麵:

  一是嚴(yan) 格審批準入,不再審批新的麵向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對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

  二是嚴(yan) 格控製學科類培訓時間,嚴(yan) 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guan) 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

  三是規範培訓服務行為(wei) ,完善學科類培訓管理服務平台動態掌握學科類培訓的培訓內(nei) 容、培訓材料、教師資質等信息。嚴(yan) 禁超標超前培訓,嚴(yan) 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cong) 事學科培訓,嚴(yan) 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

  四是強化經營活動監管,落實將義(yi) 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jia) 管理的要求,科學合理確定計價(jia) 辦法,明確收費標準,堅決(jue) 遏製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wei) 。全麵落實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管理辦法。

  五是嚴(yan) 禁資本化運作,嚴(yan) 格落實中央有關(guan) 要求,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

  六是加強校外培訓廣告管理等。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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