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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鑒別“學科類培訓”教育部印發指南

發布時間:2021-11-16 14:12:00來源: 《中國青年報》

  教育部日前印發《義(yi) 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項目分類鑒別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從(cong) 培訓目的、培訓內(nei) 容等多個(ge) 維度明確了義(yi) 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項目分類鑒別依據。

  《指南》指出,如符合以下特征,即判定為(wei) 學科類培訓。一是培訓目的以學科知識與(yu) 技能培訓為(wei) 導向,主要為(wei) 提升學科學習(xi) 成績服務。二是培訓內(nei) 容主要涉及道德與(yu) 法治、語文、曆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學習(xi) 內(nei) 容。三是培訓方式重在進行學科知識講解、聽說讀寫(xie) 算等學科能力訓練,以預習(xi) 、授課和鞏固練習(xi) 等為(wei) 主要過程,以教師(包括虛擬者、人工智能等)講授示範、互動等為(wei) 主要形式。四是結果評價(jia) 側(ce) 重甄別與(yu) 選拔,以學生學習(xi) 成績、考試結果等作為(wei) 主要評價(jia) 依據。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現實中培訓項目內(nei) 容繁多、形式多樣,而且涉及很多學科專(zhuan) 業(ye) 內(nei) 容,有時候難以直接作出分類判斷,因此《指南》特別要求各地建立專(zhuan) 家鑒別製度,依靠專(zhuan) 業(ye) 力量,確保鑒別工作的科學性。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管理需要,組建專(zhuan) 家組或者委托專(zhuan) 業(ye) 機構對無法直接判斷的培訓項目開展分類鑒別,作出鑒別決(jue) 定。鑒別專(zhuan) 家組應由相關(guan) 學科、課程、教學等方麵專(zhuan) 家共同組成,具有代表性。

  “在實際開展鑒別工作時,要具體(ti) 情況具體(ti) 分析,專(zhuan) 家組可通過資料審查、實地查看、課堂觀察、人員訪談等多種方式,綜合研判培訓目的、內(nei) 容、方式、評價(jia) 等具體(ti) 情況,一案一判,提出培訓項目屬於(yu) ‘學科類’或者‘非學科類’的鑒別意見。鑒別工作不得受外界幹擾,不得徇私舞弊。”該負責人說。

  如果地方鑒別工作出現困難或者爭(zheng) 議,該怎麽(me) 辦?該負責人表示,考慮到一線實際鑒別工作的複雜性,《指南》明確提出各地要建立分級指導機製,以加強動態指導和規範。在實際工作中,如果出現鑒別困難或爭(zheng) 議較大,則下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提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研究裁決(jue) 。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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