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鑒別“學科類培訓”教育部印發指南
教育部日前印發《義(yi) 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項目分類鑒別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從(cong) 培訓目的、培訓內(nei) 容等多個(ge) 維度明確了義(yi) 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項目分類鑒別依據。
《指南》指出,如符合以下特征,即判定為(wei) 學科類培訓。一是培訓目的以學科知識與(yu) 技能培訓為(wei) 導向,主要為(wei) 提升學科學習(xi) 成績服務。二是培訓內(nei) 容主要涉及道德與(yu) 法治、語文、曆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學習(xi) 內(nei) 容。三是培訓方式重在進行學科知識講解、聽說讀寫(xie) 算等學科能力訓練,以預習(xi) 、授課和鞏固練習(xi) 等為(wei) 主要過程,以教師(包括虛擬者、人工智能等)講授示範、互動等為(wei) 主要形式。四是結果評價(jia) 側(ce) 重甄別與(yu) 選拔,以學生學習(xi) 成績、考試結果等作為(wei) 主要評價(jia) 依據。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現實中培訓項目內(nei) 容繁多、形式多樣,而且涉及很多學科專(zhuan) 業(ye) 內(nei) 容,有時候難以直接作出分類判斷,因此《指南》特別要求各地建立專(zhuan) 家鑒別製度,依靠專(zhuan) 業(ye) 力量,確保鑒別工作的科學性。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管理需要,組建專(zhuan) 家組或者委托專(zhuan) 業(ye) 機構對無法直接判斷的培訓項目開展分類鑒別,作出鑒別決(jue) 定。鑒別專(zhuan) 家組應由相關(guan) 學科、課程、教學等方麵專(zhuan) 家共同組成,具有代表性。
“在實際開展鑒別工作時,要具體(ti) 情況具體(ti) 分析,專(zhuan) 家組可通過資料審查、實地查看、課堂觀察、人員訪談等多種方式,綜合研判培訓目的、內(nei) 容、方式、評價(jia) 等具體(ti) 情況,一案一判,提出培訓項目屬於(yu) ‘學科類’或者‘非學科類’的鑒別意見。鑒別工作不得受外界幹擾,不得徇私舞弊。”該負責人說。
如果地方鑒別工作出現困難或者爭(zheng) 議,該怎麽(me) 辦?該負責人表示,考慮到一線實際鑒別工作的複雜性,《指南》明確提出各地要建立分級指導機製,以加強動態指導和規範。在實際工作中,如果出現鑒別困難或爭(zheng) 議較大,則下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提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研究裁決(j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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