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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安排部署疫情期間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發布時間:2022-10-11 09:37:00來源: 西藏商報

  根據《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關(guan) 於(yu) 穩經濟若幹臨(lin) 時性措施>的通知》精神,近日,自治區民政廳聯合自治區財政廳、人社廳、醫保局印發了《關(guan) 於(yu) 貫徹落實自治區穩經濟若幹臨(lin) 時性措施 紮實做好疫情期間困難群眾(zhong) 基本生活保障有關(guan) 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再次就疫情期間困難群眾(zhong) 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就疫情期間困難群眾(zhong) 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出四個(ge) 方麵的具體(ti) 幫扶措施。加大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眾(zhong) 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力度,再次對西藏城鄉(xiang) 低保對象、特困供養(yang) 人員增發一次性生活補貼600元,即從(cong) 2022年9月起,每人每月發放200元,連續發放3個(ge) 月。強化失業(ye) 生活困難人員救助幫扶力度,對未納入低保範圍,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複工、連續三個(ge) 月無收入來源、生活困難且失業(ye) 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nong) 民工等未參保失業(ye) 人員,以及生活困難的未就業(ye) 大學生、創業(ye) 失敗大學生,經本人申請,按規定發放一次性臨(lin) 時救助金,救助額度最高不超過2000元。

  此外,強化因病生活困難群眾(zhong) 救助幫扶力度,對納入低收入人口監測範圍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和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yan) 重困難戶、重度殘疾人和孤兒(er) ,在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門診慢特病和住院治療,年度累計總費用扣除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支付部分,剩餘(yu) 費用達到2萬(wan) 元及以上的,按照支出型困難家庭給予人均不低於(yu) 當地城市低保月標準3倍的一次性臨(lin) 時救助。加大新冠肺炎患者臨(lin) 時救助幫扶力度,對已確診為(wei) 新冠肺炎患者的低保對象、特困供養(yang) 人員、重度殘疾人、孤兒(er) 、流浪乞討人員和80歲以上老年人,在實施相關(guan) 救助基礎上,按照3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臨(lin) 時生活補貼。

  《通知》要求,各市地要加強摸底排查、主動發現,及時發現救助需求,跟進實施救助幫扶,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全麵落實臨(lin) 時救助“先行救助”“分級審批”等政策,簡化優(you) 化救助審批程序,進一步提高救助可及性、時效性。同時,加強部門協調,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數據庫的作用,強化與(yu) 教育、人社、住建、鄉(xiang) 村振興(xing) 、醫保等部門數據對接和信息預警、監測排查,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社會(hui) 救助兜底保障範圍。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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