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司法砥礪前行 執法為民不忘初心
黨(dang) 的十九大以來,西藏自治區全區檢察機關(guan) 以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為(wei) 指導,深入學習(xi) 貫徹黨(dang) 的十九大、十九屆曆次全會(hui) 和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全麵貫徹習(xi) 近平法治思想、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時代黨(dang) 的治藏方略,全麵貫徹自治區第九次、第十次黨(dang) 代會(hui) 精神,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個(ge) 創建”,以高度政治自覺服務保障西藏長治久安和高質量發展取得突出成效。
五年來,全區檢察機關(guan) 始終堅持黨(dang) 的絕對領導,自覺貫徹落實黨(dang) 中央決(jue) 策部署和最高檢、區黨(dang) 委各項安排,以監察體(ti) 製改革、司法體(ti) 製改革為(wei) 契機,以能動履職主動監督引領檢察理念深刻變革,依法辦理各類法律監督案件59108件,是前5年的2.83倍,新時代檢察工作全麵協調充分發展,取得全方位進步。
為(wei) 大局服務,堅決(jue) 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hui) 穩定。牢固樹立總體(ti) 國家安全觀,準確把握西藏工作“五期疊加”新的階段性特征和反分裂鬥爭(zheng) 新形勢,做到警鍾長鳴、警惕常在,積極推動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西藏。依法嚴(yan) 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和嚴(yan) 重危害人民群眾(zhong) 生命財產(chan) 安全的犯罪,保持高壓態勢、把好法律關(guan) 口,共起訴各類刑事犯罪12920人。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zhuan) 項鬥爭(zheng) ,起訴涉黑涉惡犯罪241人。深度融入社會(hui) 治理,以“我管”促“都管”,抓前端、治未病,發出各類檢察建議5148件,采納率達92.6%,促推相關(guan) 單位堵漏補缺,加強風險隱患整治。
為(wei) 人民司法,傾(qing) 情守護人民群眾(zhong) 美好生活。堅持人民至上,做到“如我在訴”、情同此心,把每一起案件都當作群眾(zhong) 的“大事”來辦,推動築牢民族團結進步的法治基礎。
辦理群眾(zhong) 來信來訪4660件次,承諾並做到“7日內(nei) 程序性回複、3個(ge) 月內(nei) 辦理過程或結果答複”。依法保護弱勢群體(ti) 利益,幫助3393名農(nong) 民工追回欠薪4643萬(wan) 元。以“零容忍”態度嚴(yan) 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落實強製報告、入職查詢等製度,推動完善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社會(hui) 支持體(ti) 係。對涉案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訴144人,幫助82名罪錯未成年人重返校園,先後考入高中、職校和大學。進村入戶開展法治宣傳(chuan) 9150餘(yu) 場次,累計受眾(zhong) 215.6萬(wan) 人次,檢察新媒體(ti) 推送法治新聞、發布典型案例和視頻30餘(yu) 萬(wan) 條。以公開促公正,公開發布法律文書(shu) 7318份,公開聽證981件,讓人民群眾(zhong) 參與(yu) 和評判案件,把司法公正轉化為(wei) 人民群眾(zhong) 切實感受到的公平正義(yi) 。
為(wei) 發展護航,全麵助推經濟社會(hui) 高質量發展。完整準確全麵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hui) 發展,助力決(jue) 戰決(jue) 勝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服務保障鄉(xiang) 村振興(xing) 戰略實施。共選派1359名幹警駐村或擔任第一書(shu) 記,結對認親(qin) 2376戶,捐款捐物價(jia) 值510.5萬(wan) 元,協調落實扶貧項目資金1541萬(wan) 元,為(wei) 因案致貧致困的352名群眾(zhong) 落實司法救助金721.7萬(wan) 元。全力參與(yu) 抗疫,選派1400多名檢察幹警投入抗疫一線。助推依法“戰疫”,製定辦理涉疫案件規範性文件,依法起訴涉疫刑事犯罪24人,發布典型案例、“雙語”宣傳(chuan) 資料和抗疫視頻150餘(yu) (份、條)。服務高質量發展,依法起訴破壞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秩序犯罪517人,追贓挽損1.69億(yi) 元,著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推進涉案企業(ye) 合規改革,與(yu) 各級工商聯協作建立第三方監督評估機製。對涉案民營企業(ye) 人員,依法決(jue) 定不起訴245人,建議適用緩刑173人,平等保護民營經濟發展。
為(wei) 生態築基,著力服務創建國家生態文明高地。協同推進建立“河湖林長+檢察長+警長”工作機製,牽頭與(yu) 周邊6個(ge) 省級檢察院建立青藏高原及周邊區域生態檢察協作機製,在11個(ge) 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設立35個(ge) 檢察聯絡站,推動築牢青藏高原生態環境保護法治屏障。不斷深化“專(zhuan) 業(ye) 化監督+恢複性司法+社會(hui) 化治理”生態檢察模式,助力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森林督察。加強生態環境執法與(yu) 刑事檢察工作銜接,依法起訴破壞環境資源犯罪403人。調查立案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2646件,督促相關(guan) 單位和個(ge) 人恢複生態投入3625.4萬(wan) 元,清理垃圾6.5萬(wan) 噸、河道1172公裏,保護被違法占用、破壞、汙染的林草地、濕地、耕地、土地7725畝(mu) ,補植複綠6338畝(mu) 。
為(wei) 法治擔當,助推建設更高水平的法治西藏。堅持“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加強對有案不立、壓案不查、有罪不糾、違法辦案等問題的監督,糾正立案、偵(zhen) 查、審判、執行、監管活動違法1120件。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司法政策,對犯罪情節輕微的,依法決(jue) 定不捕1051人,不起訴2318人。推動民事檢察工作取得曆史性突破,共辦理民事檢察案件3328件,是前5年的14倍。堅決(jue) 監督糾正利用“優(you) 勢證據、自由裁量”幌子進行枉法裁判的行為(wei) ,對民事審判、執行活動違法提出檢察建議358件,對確有錯誤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訴和再審檢察建議30件。加強對行政訴訟和行政行為(wei) 的雙重監督,辦理行政檢察案件856件,是前5年的170倍。對行政違法行為(wei) 提出檢察建議656件,督促收繳行政罰款407.3萬(wan) 元,對確有錯誤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訴、再審檢察建議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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