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強化突發事件應對中的個人信息保護
四川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16日在成都舉(ju) 行新聞發布會(hui) ,解讀《四川省數據條例》(簡稱《條例》)。在個(ge) 人信息保護方麵,《條例》強化突發事件應對中的個(ge) 人信息保護。
據悉,《條例》要求對突發事件應對過程中收集的個(ge) 人信息予以保密,隻能用於(yu) 應對突發事件,並在突發事件結束後采取數據封存、應用關(guan) 停等處置措施。
同時,《條例》嚴(yan) 格限製個(ge) 人生物識別信息收集,明確規定已經通過有效身份證件驗明身份的,不得強製通過收集指紋、虹膜、人臉等生物識別信息重複驗證。在公共場所以及公共區域,不得以圖像采集、個(ge) 人身份識別技術作為(wei) 出入該場所或者區域的唯一驗證方式。
《條例》加強數據流通過程中的個(ge) 人信息保護,明確規定開放、交易涉及個(ge) 人信息的數據,應當經過匿名化處理或者取得當事人的授權同意。
《條例》還提出建立個(ge) 人信息權益救濟機製,規定當事人認為(wei) 開放的公共數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有權提出撤回數據的要求。
四川省大數據中心副主任何雨表示,在信息化時代,數據安全和個(ge) 人信息保護尤為(wei) 重要。目前國家層麵頒布了“三法一條例”,對於(yu) 數據安全和個(ge) 人信息作了全麵詳細的規定。《條例》在數據安全和個(ge) 人信息保護方麵,與(yu) 上位法做了銜接。在個(ge) 人信息保護方麵,《條例》強調收集數據要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要遵守網絡安全、數據安全、個(ge) 人信息保護等相關(guan) 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標準強製性要求,回應了社會(hui) 關(guan) 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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