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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將開展民間收藏文物公益鑒定活動

發布時間:2023-03-28 09:36:00來源: 西藏商報

  為(wei) 弘揚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根據國家文物局、西藏自治區文物局文件精神,積極引導和規範民間收藏活動,普及文物收藏鑒賞知識,凝聚社會(hui) 力量保護好中華曆史文化遺產(chan) ,西藏文物鑒定中心將麵向社會(hui) 開展製度化、常態化民間收藏文物公益鑒定谘詢活動。

  鑒定活動時間為(wei) 6月10日(每年6月的第二個(ge) 星期六為(wei) 文化和自然遺產(chan) 日)10時30分到12時30分,活動地點位於(yu) 西藏博物館。谘詢者須電話預約,並自行下載《待鑒定藏品持有人及藏品信息登記表》,提供送鑒人及所持藏品相關(guan) 信息並發送至xzwwjdzxgyjd@163.com。本次活動預約人數不超過10人(含10人),額滿為(wei) 止,每人每次不超過2件(套)藏品。聯係人:次仁尼瑪,聯係電話:17711993256。

  鑒定谘詢範圍為(wei) 民間流傳(chuan) 有序的傳(chuan) 世文物、民間合法收藏的文物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文物藝術品,主要為(wei) 瓷器、絲(si) 織品、造像、唐卡、法器、民俗文物等。以下藏品不予提供鑒定谘詢:國有博物館館藏文物不在此次文物鑒定谘詢範圍內(nei) ;依法應當上交國家的出土出水文物;非法來源的文物(如盜竊、盜掘、走私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收藏、交易的文物;涉嫌損害國家利益或者有可能產(chan) 生不良社會(hui) 影響的文物;超出鑒定範圍的文物。

  活動當日,送鑒人攜帶身份證到現場簽到並核對信息,領取號碼牌,同時簽訂《西藏文物鑒定中心民間收藏文物鑒定谘詢申請人承諾書(shu) 》,送鑒人同意並簽訂後,方可鑒定;專(zhuan) 家現場鑒定,提供口頭傾(qing) 向性意見(包括名稱、時代等信息),僅(jin) 供參考。鑒於(yu) 文物鑒定工作的特殊性,對當場不能提供意見的,該中心將在10個(ge) 工作日內(nei) 向送鑒人做出答複。

  本次鑒定谘詢活動為(wei) 麵向社會(hui) 的公益性鑒定,鑒定結果口頭告知,僅(jin) 供送鑒人參考,不評估價(jia) 格,不出具鑒定證書(shu) ,不具備法律效力,不作為(wei) 證據使用,不從(cong) 鑒定谘詢中牟取經濟利益。不涉及所有權認定以及拍賣、質押、出售、贈予、繼承等其他用途。在鑒定谘詢過程中,該中心將全程監控,個(ge) 人不得私自拍照、錄像、錄音等,若拒不配合相關(guan) 規定,則立即停止本次鑒定谘詢,該中心將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送鑒人請妥善保管好送鑒藏品及其他自身財物,對藏品及其他自身財物損壞、丟(diu) 失等造成的損失,該中心概不負責;鑒定谘詢需本人到場,不得代理、代辦。

(責編: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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