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5月10日起提交材料
圖為(wei)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e) 資格人員在排隊等候遞交申請資料。拉薩融媒記者 齊永昌攝
記者日前從(cong) 西藏自治區司法廳了解到,西藏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e) 資格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完成網上填報信息程序後,5月10日起至5月16日期間,可向當地司法行政機關(guan) 提交申請材料。
10日上午11時,記者在拉薩市司法局看到,約20人正在法律職業(ye) 資格考試辦公室走廊外排隊,等候提交申請資料,申請人現場提交材料時,在對網上填報信息核對後才予以簽字確認並簽署《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shu) 》。工作人員介紹,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曆條件地區,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且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應當選擇戶籍所在地市(地)級司法行政機關(guan)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e) 資格。
完成網上填報信息後,應當到戶籍所在地市(地)級司法行政機關(guan) 指定場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人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ye) 資格,頒發《法律職業(ye) 資格證書(shu) 》。
對於(yu) 具有2022年應屆大學畢業(ye) 生回原籍、現役軍(jun) 人複員轉業(ye) 、婚姻關(guan) 係、工作調動等情形,已於(yu) 主觀題考試成績發布前將戶籍遷入放寬報名學曆條件地區且主觀題考試成績達到所在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可以向戶籍所在地市(地)級司法行政機關(guan) 書(shu) 麵申請享受放寬政策。普通高等學校、軍(jun) 隊院校2023年全日製應屆本科畢業(ye) 生(包括專(zhuan) 升本)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ye) 生參加主觀題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ye) 證書(shu) 後方可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e) 資格。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
-
西藏檢察機關多措並舉 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近年來,西藏檢察機關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等四項檢察職能,找準服務保障經濟發展的切入點、結合點、著力點,強化監督、健全機製、優化舉措,助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詳細] -
老馬泉河邊境檢查站向群眾宣傳國家安全法律法規
為進一步強化群眾國家安全意識,近日,日喀則邊境管理支隊老馬泉河邊境檢查站組織民警深入群眾開展了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傳教育活動。 [詳細] -
普法賦能 提升素養
近日,拉薩市林周縣甘曲鎮朱加村黨總支以“下基層大接訪辦實事”大宣講活動為契機,邀請拉薩市“三個意識”宣講團第三團到朱加村開展法治宣講,切實提高群眾的法律素質及文明素養。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