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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提前下達2020年脫貧攻堅統籌整合資金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2-24 11:01:00來源: www.easyfundingllc.com新聞網

  西藏自治區財政廳關(guan) 於(yu) 提前下達2020年脫貧攻堅統籌整合資金的通知

  財政局:

  根據《西藏自治區脫貧攻堅指揮部政策保障組關(guan) 於(yu) 再次呈報2020年脫貧攻堅資金統籌整合計劃的請示》(藏財農(nong) 〔2019〕90號)和《關(guan) 於(yu) 2020年脫貧攻堅統籌整合資金計劃的批複》(藏脫指〔2019〕54號)精神,現提前下達你地市2020年脫貧攻堅統籌整合資金 萬(wan) 元,年終相關(guan) 收入科目、支出功能科目詳見附件1,並向我廳編報決(jue) 算。

  你地市接到此通知後須在15個(ge) 工作日內(nei) 按照藏脫指〔2019〕54號文件精神,將資金預算指標下達至縣(區)財政部門,並做好本地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管理工作,落實項目主管部門的主體(ti) 責任,由項目主管部門填報績效目標,經同級脫貧攻堅指揮部審核同意後,報自治區脫貧攻堅指揮部、行業(ye) 主管部門及同級財政部門,並及時將項目、資金、績效目標逐級錄入到扶貧資金動態監控係統,原則上要在2020年3月15日前將年度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目標報自治區脫貧攻堅指揮部、財政廳和扶貧辦(其中預算內(nei) 資金同時報發展改革部門)備案。同時要抓緊組織縣(區)編製貧困縣年度統籌整合使用財政資金實施方案,並於(yu) 2020年3月底前經地市脫貧攻堅指揮部或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後統一報自治區脫貧攻堅指揮部,抄送自治區財政廳、扶貧辦。實施方案將作為(wei) 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和資金使用管理績效考評及監督檢查的重要依據。

  西藏自治區財政廳

  2019年12月27日

(責編: 陳濛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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