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南市乃東(dong) 區澤當中心人民法庭聯合多方參與(yu) 調解,成功化解一起農(nong) 村集體(ti) 土地租賃合同糾紛,切實維護了轄區群眾(zhong) 的合法權益,贏得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好評。
據悉,轄內(nei) 某村委會(hui) 向村林卡承包人袁某催繳林卡租金,袁某以疫情和資金投入為(wei) 由多次拒絕。據悉,目前袁某的林卡經營權是從(cong) 該林卡原承包商陳某手上轉讓而來,經營權的變更無形中使矛盾糾紛變得更複雜。經多次調解協商無果後,最終,村委會(hui) 將袁某及陳某訴至法院。
澤當中心人民法庭麵對這起複雜的集體(ti) 土地租賃糾紛,迅速行動,並采取“人民法庭+N”聯動調解模式開展調解。承辦法官通過細致走訪,深入掌握矛盾核心,積極搭建起雙方溝通橋梁,經耐心引導,最終促成村委會(hui) 與(yu) 袁某就林卡租賃問題達成一致:袁某支付租金8.4萬(wan) 元,糾紛得到圓滿解決(jue) 。
負責此案的法官表示:“作為(wei) 鄉(xiang) 村振興(xing) 戰略的積極參與(yu) 者,法庭堅持‘如我在訴’原則,為(wei) 維護基層社會(hui) 穩定與(yu) 推動鄉(xiang) 村經濟振興(xing) 發揮了積極作用。這一實踐案例證明,創新調解機製對於(yu) 保障農(nong) 民權益、促進鄉(xiang) 村和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y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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