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獨立檢察官埃裏克·科迪爾提交的報告顯示,世界反興(xing) 奮劑機構(WADA)在對中國遊泳選手食品汙染致陽性事件中的處理“無偏頗”,當時沒有對中國反興(xing) 奮劑機構決(jue) 定提起上訴“毫無疑問是合理的”。
經過大約兩(liang) 個(ge) 月的調查,科迪爾得出了初步報告,其中對兩(liang) 個(ge) 基礎性問題做出說明。WADA在加拿大蒙特利爾時間9日召開線上特別執委會(hui) ,對報告進行討論。
在報告中,科迪爾認為(wei) ,首先,WADA在審查了中國反興(xing) 奮劑機構就23名中國遊泳選手食品汙染致陽性事件的決(jue) 定後沒有進行上訴並就此結案,此舉(ju) 沒有偏袒或維護中國運動員;在WADA審查期間,沒有任何證據顯示WADA曾受到包括中國在內(nei) 的外部或者內(nei) 部幹擾。科迪爾的獨立審查包括為(wei) 何WADA沒有上訴在內(nei) 的所有相關(guan) 問題,並未發現WADA有任何不正當之處。
第二,至於(yu) WADA沒有對23名選手“無違規”這一決(jue) 定提起上訴,科迪爾認為(wei) 他們(men) 的決(jue) 定是合理的。
“基於(yu) 中國反興(xing) 奮劑中心提交的資料以及後來的調查程序,WADA對事實和適用條款做出考量後決(jue) 定不起訴,這一決(jue) 定是合理的。”報告說。
WADA主席班卡表示,正如獨立審查報告所說,WADA對中國遊泳選手一事的審查與(yu) 其他案例無異。“特別重要的是我們(men) 要把事實說清楚,尤其在巴黎奧運會(hui) 和殘奧會(hui) 之前,(要)澄清這兩(liang) 個(ge) 基礎性問題。”
科迪爾完全獨立於(yu) WADA、體(ti) 育界和政府部門。這位有39年工作經曆的檢察官於(yu) 2005年到2022年12月退休前擔任瑞士沃州總檢察長。此前,他於(yu) 1984年至1991年擔任公訴人;1991年至1998年間擔任瑞士沃韋與(yu) 拉沃地區第二法院院長。1999年至2005年間擔任瑞士聯邦州級法官。目前科迪爾是瑞士比較法研究所理事和國際統一私法協會(hui) 工作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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