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決(jue) 定》內(nei) 容豐(feng) 富,在經濟發展、科技創新、法治建設、城市化、能源轉型,以及黨(dang) 的自我完善等方麵提出了要求,為(wei) 中國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了強大動力和製度保障。和中國一樣,印度也在努力實現快速現代化,推進民族複興(xing) ,中國全麵而深入的改革經驗值得印度借鑒。
最近召開的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第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jue) 定》,其最鮮明的特點是全麵性和改革性,最終目標是實現中國式現代化。
和中國一樣,印度也在努力實現快速現代化。所有的有識之士都認為(wei) ,印度不應該模仿西方的現代化模式。就像中國式現代化一樣,印度人希望它是典型的“印度式現代化”。
印度也正在改革的道路上前進,既有亮點,也有不足。我一直在想,中印是否應從(cong) 各自的經驗中相互汲取營養(yang) 呢?
我的回答是肯定的。中印發展曆程相近,都是走在現代化道路上的文明古國,都在尋求實現民族複興(xing) 。這就是為(wei) 什麽(me) 印度政治家、政策製定者和知識分子應該認真研究中國的政治話語。隻有這樣,他們(men) 才能認識到,盡管兩(liang) 國的政治和治理體(ti) 係存在重大而深刻的差異,但印度可以從(cong) 中國的努力中受益,反之亦然。
圖片來源:新華社
中國改革的全麵性為(wei) 印度提供了重要的經驗參考。在印度,改革往往被狹隘地局限在經濟領域,而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決(jue) 定》則顯示了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在發展和治理的各個(ge) 領域深化改革的決(jue) 心。
首先,為(wei) 了應對當前中國經濟增長放緩,《決(jue) 定》並沒有隻是為(wei) 了滿足外國投資者的期望而給出權宜之計,而是從(cong) 整體(ti) 上看待中國經濟,強調公有製經濟和非公有製經濟公平競爭(zheng) 、優(you) 勢互補、共同發展;強調高質量發展,而不是高速增長,以實現各地區共同繁榮和協調發展。
中國把創造就業(ye) 放在優(you) 先位置,例如,通過發展新質生產(chan) 力,重點發展包括靈活就業(ye) 在內(nei) 的新型就業(ye) 。所謂“新質生產(chan) 力”,就是要促進實體(ti) 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通過使用人工智能、機器人等技術突破,推動農(nong) 業(ye) 和其他傳(chuan) 統產(chan) 業(ye) 升級,帶來前所未有的效率和生產(chan) 力提升。
這項任務需要在戰略科研和技術創新方麵最大限度地自力更生,以打破西方製裁限製,產(chan) 生世界級的創新研究成果。為(wei) 了實現這一目標,《決(jue) 定》要求對教育部門和高科技企業(ye) 進行重大改革,並允許科研機構實行更靈活的管理製度。
中國還在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加強法治建設,深化基層民主建設。中國正在文化領域進行巨額投資。三中全會(hui) 要求深化文化體(ti) 製機製改革,促進文化道德建設,以“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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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每一項改革都對印度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yi) 。與(yu) 此同時,印度也應該關(guan) 注中國在“新型城鎮化”和“鄉(xiang) 村全麵振興(xing) ”領域的嚐試,重點是“城鄉(xiang) 一體(ti) 化”。印度在城市和農(nong) 村現代化方麵麵臨(lin) 著巨大的挑戰,難以為(wei) 所有公民提供良好的住房、水和衛生設施,改善交通,保護環境,建造公園和娛樂(le) 設施等。中國在這些方麵已經取得了顯著成就,但仍然麵臨(lin) 著一些問題。因此,兩(liang) 國在這些領域相互學習(xi) 的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中印合作的另一個(ge) 突出領域是綠色低碳發展,《決(jue) 定》用了很大篇幅來討論這個(ge) 問題。中國不僅(jin) 要實現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和2060年前碳中和這兩(liang) 個(ge) 氣候目標,還要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人與(yu) 自然和諧共生。
印度總理莫迪最近宣布,綠色能源和綠色交通是印度的發展重點。在綠色發展方麵,印度應該與(yu) 中國建立密切聯係,因為(wei) 中國是可再生能源、電動汽車和電池領域的全球領導者。
此外,印度幾乎所有的主要企業(ye) 似乎都有興(xing) 趣在這些領域及其他領域與(yu) 中國公司建立長期合作,特別是在製造業(ye) 和基礎設施建設等中國取得了驚人成就的領域。印度政府最近決(jue) 定放寬對中國技術人員和工程師的簽證限製,這是一個(ge) 可喜的進展。其最新的《經濟調查》報告顯示,印度必須融入中國的供應鏈,吸引中國的直接投資。
圖片來源:新華社
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不僅(jin) 討論了需要哪些改革,而且還研究了如何實施這些改革。《決(jue) 定》中有一個(ge) 專(zhuan) 門的章節講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自我革命。在這裏,我們(men) 看到中共政治話語中出現一個(ge) 新的重點,就是要不斷完善黨(dang) 的建設製度機製,實現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更重要的是,《決(jue) 定》要求到202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80周年時完成改革任務。印度也需要這樣一個(ge) 有明確時限的實施計劃以及必要的體(ti) 製改革。
印度政黨(dang) 通過的決(jue) 議很少得到其領導人和成員的深入研究。因此,執行政策和計劃的責任完全落在非政治官僚身上。相比之下,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的《決(jue) 定》,以及在此基礎上由國務院製定的詳細行動計劃,將被省市縣等各級黨(dang) 政領導幹部嚴(yan) 格學習(xi) 和落實執行。
《決(jue) 定》強調了加強黨(dang) 對落實改革措施的全麵領導,指出“黨(dang) 的領導是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根本保證”。《決(jue) 定》還提出要“完善黨(dang) 中央重大決(jue) 策部署落實機製,深化幹部人事製度改革,鮮明樹立選人用人正確導向,健全防治形式主義(yi) 、官僚主義(yi) 製度機製,豐(feng) 富防治新型腐敗和隱性腐敗的有效辦法”。
印度也需要廣泛的政治改革,與(yu) 中國進行對話和接觸可能會(hui) 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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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文發表在中國日報,原標題為(wei) "Lessons for India in China's governance model"
出品:中國日報中國觀察智庫
責編:朱萍 宋平 劉建娜
編輯:張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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