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次聯合國大會(hui) 緊急特別會(hui) 議18日以壓倒性票數通過決(jue) 議,要求以色列在未來12個(ge) 月內(nei) 結束對巴勒斯坦領土的非法占領。
當天的表決(jue) 結果為(wei) 124票讚成、14票反對、43票棄權。決(jue) 議要求以色列在該決(jue) 議通過後12個(ge) 月內(nei) 結束其在巴勒斯坦被占領土上的非法存在,及時履行根據國際法應承擔的所有法律義(yi) 務,包括國際法院規定的義(yi) 務。決(jue) 議要求以色列從(cong) 巴勒斯坦被占領土撤出所有軍(jun) 事力量;終止其非法政策和行動,包括立即停止所有新的定居點活動,從(cong) 巴勒斯坦被占領土上撤出所有定居者;歸還巴勒斯坦的土地和其他不動產(chan) ;允許所有在占領期間流離失所的巴勒斯坦人返回原居住地等。
決(jue) 議還呼籲所有國家履行根據國際法應承擔的義(yi) 務,特別是國際法院所規定的義(yi) 務,包括通過聯合和單獨行動,促進巴勒斯坦人民實現自決(jue) 權等。
這份決(jue) 議草案由巴勒斯坦提出,20多個(ge) 國家共同發起。巴勒斯坦常駐聯合國觀察員裏亞(ya) 德·曼蘇爾17日在介紹決(jue) 議草案時說,該草案文本以國際法為(wei) 基礎,尋求追責以及實現正義(yi) 的根本途徑。他呼籲以1967年邊界為(wei) 基礎,建立一個(ge) 以東(dong) 耶路撒冷為(wei) 首都、獨立的巴勒斯坦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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