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政府20日發布公報,宣布對進口電動、混合動力乘用車采取新規定,將於(yu) 30天內(nei) 生效。
公報顯示,土耳其貿易部進一步擴大對進口電動車(包括混合動力乘用車和充電乘用車)的相關(guan) 限製。根據新規定,土耳其進口商必須在國內(nei) 7個(ge) 不同地區設立至少20個(ge) 用於(yu) 進口車輛售後組裝、維護和修理的授權服務站,方可獲準進口電動車。
土耳其此前已經對進口電動車加征高額關(guan) 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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