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珠海市婦女聯合會(hui) 發布《關(guan) 於(yu) 推行“媽媽崗”就業(ye) 模式的通知》。進一步推行“媽媽崗”就業(ye) 模式,促進育兒(er) 婦女就業(ye) 。
鼓勵開發設置“媽媽崗”崗位
《通知》提出,珠海市各區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和婦聯組織要加大“媽媽崗”就業(ye) 模式的宣傳(chuan) 推介力度,大力摸查和發動轄區企業(ye) 開發“媽媽崗” 崗位,支持企業(ye) 、社會(hui) 組織、個(ge) 體(ti) 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將工作時間可彈性安排、勞動強度不大、工作環境好的生產(chan) 崗位和專(zhuan) 業(ye) 技術管理崗位設置為(wei) “媽媽崗”,實行靈活上班和彈性工作方式。
建立“媽媽崗”用人單位名錄
《通知》提出,要建立“媽媽崗”用人單位統一名錄,並向社會(hui) 定期公布。
擬開發設置“媽媽崗”並對外招聘的用人單位,需填寫(xie) 《珠海市“媽媽崗”開發備案表》,報送所屬區級人社部門進行備案審核。區級人社部門每月底向市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上報備案情況,經審核同意的用人單位統一納入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建立的用人單位名錄。
優(you) 化“媽媽崗”就業(ye) 服務
《通知》明確,各級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婦聯組織要依托公共人力資源市場、零工市場、就業(ye) 驛站,暢通“媽媽崗”招聘求職信息收集、發布渠道,為(wei) “媽媽崗”供求對接洽談提供免費場地,舉(ju) 辦專(zhuan) 場招聘會(hui) 等特色招聘活動,珠海市各區要在2024年底前至少開展一次“媽媽崗”專(zhuan) 場招聘會(hui) 。支持聯合人力資源機構等社會(hui) 力量,探索打造集崗位收集、人員對接、技能培訓、上崗推介於(yu) 一體(ti) 的“媽媽崗”市場化服務模式。鼓勵職業(ye) 培訓機構、用人單位開展針對育兒(er) 婦女、“媽媽崗”員工的就業(ye) 技能培訓,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個(ge) 人技能提升補貼,將培訓就業(ye) 成效好的職業(ye) 培訓機構認定為(wei) 珠海市“媽媽崗”培訓基地。支持建立“媽媽崗”用人單位餘(yu) 缺調劑聯盟,提高“媽媽崗”員工就業(ye) 穩定性。
保障“媽媽崗”員工勞動權益
《通知》還明確,引導用人單位科學合理製定“媽媽崗”崗位標準和工作製度等,對實行勞動合同形式用工的,用人單位與(yu) 員工協商彈性工作、不強行安排加班、工作時間因照護兒(er) 童需要可以請假等相關(guan) 事項,協商明確的應列入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對實行勞務形式用工的,應簽訂勞務協議,合理確定權利義(yi) 務,保障“媽媽崗”做到兼顧工作和家庭。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媽媽崗”用人單位的勞動法律宣傳(chuan) 、監督指導、日常巡查和女職工權益專(zhuan) 項執法,嚴(yan) 厲打擊侵害育兒(er) 婦女勞動權益的違法行為(wei) 。
開展市級“媽媽崗”就業(ye) 基地認定
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局、珠海市婦聯在全市“媽媽崗”用人單位名錄範圍內(nei) ,遴選一批成效顯著、社會(hui) 影響好的用人單位,認定為(wei) 當年度的市級“媽媽崗”就業(ye) 基地,授予“珠海市‘媽媽崗’就業(ye) 基地”牌匾,結合崗位提供、員工權益保障等情況,給予第一年最高20萬(wan) 元、第二年最高10萬(wan) 元,最高共30萬(wan) 元的獎補,並擇優(you) 推薦參加“巾幗文明崗”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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