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資模式正在發生深刻變革。
《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jue) 定》作出部署,要求“規範地方招商引資法規製度,嚴(yan) 禁違法違規給予政策優(you) 惠行為(wei) ”。8月1日正式施行的《公平競爭(zheng) 審查條例》也明確規定,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或者未經國務院批準,不得給予特定經營者稅收優(you) 惠,不得給予特定經營者選擇性、差異化的財政獎勵或者補貼,不得給予特定經營者要素獲取、行政事業(ye) 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社會(hui) 保險費等方麵的優(you) 惠。一係列舉(ju) 措,旨在打破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促進各類要素合理順暢有序流動,加快建設高效規範、公平競爭(zheng) 、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
一段時間內(nei) ,各地“拚經濟”,上演搶人大戰、搶企大戰,招商引資新花樣層出不窮。但隨著競爭(zheng) 加劇,“內(nei) 卷”愈演愈烈,招商變搶商,互相“挖牆腳”;給予“超常規優(you) 惠”,人為(wei) 製造“政策窪地”;不顧發展實際,產(chan) 業(ye) 規劃同質化……種種招商引資亂(luan) 象,既擾亂(luan) 了市場秩序,導致引進企業(ye) “水土不服”、“候鳥式企業(ye) ”套利,又加大了地方財政壓力,更難以得到真正且持久的經濟增長預期,製約了全國統一大市場優(you) 勢的有效發揮。
在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大背景下,亟需通過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打破製約因素,全麵推動我國市場由大到強轉變。
招商引資,求的是“引得來、落得下、留得住”。看似簡單的幾個(ge) 字,背後是實打實的理念優(you) 化、職能轉變、環境友好。一味盲目“拚政策”不可行,地方招商引資還是要聚焦於(yu) 練好“內(nei) 功”。
立足自身實際、明確發展方向,研究產(chan) 業(ye) 潮流趨勢、明確適宜項目,在塑造差異化競爭(zheng) 優(you) 勢的同時,不斷提高招商引資專(zhuan) 業(ye) 性水平,將地方所能和企業(ye) 所需精準結合起來,才能把企業(ye) 吸引過來。要看到,欠發達地區特別是一些中小城市在經濟實力、產(chan) 業(ye) 基礎、科技創新等方麵相對較弱,招商引資時尤其需要從(cong) 區域協同發展的角度找準自身定位,立足自身區位條件、資源稟賦、產(chan) 業(ye) 重點等情況實現差異化競爭(zheng) 。
豐(feng) 富招商“工具箱”。產(chan) 業(ye) 鏈招商、訂單招商、園區招商等,都可以成為(wei) 吸引優(you) 質項目落地的方式。要著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打造市場化、法治化、規範化的製度環境,優(you) 化全要素保障支撐,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務,讓企業(ye) 願意紮根生長。
對於(yu) 如何平衡好清理違規政策優(you) 惠與(yu) 地方招商引資、相關(guan) 企業(ye) 平穩發展的問題,要加強與(yu) 企業(ye) 之間的溝通,講明政策調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為(wei) 企業(ye) 留出緩衝(chong) 期,避免對生產(chan) 經營造成較大不利影響。
規範地方招商引資法規製度,說到底,還是要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guan) 係。這是經濟體(ti) 製改革的核心問題。要科學界定政府和市場的邊界,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wei) 政府更好結合,實現資源配置效率最優(you) 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激發全社會(hui) 內(nei) 生動力和創新活力,不斷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you) 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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