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9日從(cong) 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檢19日召開會(hui) 議要求,依法全麵履行各項檢察職能,堅持寬嚴(yan) 相濟、懲防並舉(ju) ,依法從(cong) 重從(cong) 嚴(yan) 從(cong) 快懲治重大惡性犯罪,有力震懾犯罪、安定人心、維護穩定,促進增強人民群眾(zhong) 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高檢提出,要全麵、準確貫徹寬嚴(yan) 相濟刑事政策,堅持懲治犯罪與(yu) 預防犯罪並舉(ju) 、依法從(cong) 嚴(yan) 與(yu) 依法從(cong) 寬並重。對重大惡性犯罪、極端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必須態度堅決(jue) ,堅決(jue) 依法從(cong) 重從(cong) 嚴(yan) 從(cong) 快懲治,有力震懾犯罪。通過辦案防範化解風險、維護社會(hui) 穩定,是檢察機關(guan) 的重要任務和職責。嚴(yan) 格依法辦案本身就是防範化解矛盾風險。要持續做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ge) 案件”,既要始終堅持嚴(yan) 格依法、公正司法,不斷健全檢察權運行製約監督機製,確保檢察權嚴(yan) 格公正規範行使,又要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促進司法公正,維護公平正義(yi) ,堅決(jue) 防止因司法不規範、監督不到位等產(chan) 生新的風險。
最高檢要求,要在履職辦案中樹牢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理念,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在檢察辦案全過程各環節推動矛盾糾紛法治化實質性化解,及時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切實防止潛在隱患變成現實風險、現實風險變成現實危害。
最高檢強調,校園安全事關(guan) 學生健康成長,事關(guan) 社會(hui) 和諧穩定。對侵害學生權益、危害校園安全的犯罪要堅持“零容忍”,協同相關(guan) 部門做好校園周邊風險排查防控,全力維護校園及學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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