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態環境部12月24日舉(ju) 行的新聞發布會(hui) 上,有關(guan) 負責人表示,生態環境部一直高度重視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管工作,始終把打擊生態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提高監測數據質量,作為(wei) 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基礎性工作。
近年來,各地相繼曝出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在環評文件編製及企業(ye) 自行監測過程中出現數據造假行為(wei) 。這些造假手段五花八門,花樣層出不窮,如環評文件編製中編造數據、假冒他人簽名,在環境監測過程中更換監測樣品、幹擾采樣探頭、編造假報告和假台賬、篡改儀(yi) 器參數等,甚至還有用黑客程序侵入到公共計算機係統中修改監測數據,性質極其惡劣,而且造假方式還在向專(zhuan) 業(ye) 化、鏈條化方向發展。
從(cong) 2022年10月以來,生態環境部聯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開展專(zhuan) 項整治,目前共查處了1968家弄虛作假第三方環境監測機構,移送刑事案件167起,公開曝光62個(ge) 典型案例,起到了強大的震懾作用。
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執法局局長 趙群英:生態環境部會(hui) 同市場監管總局,著力推動建立長效監管機製,研究聯合開展第三方監測機構檢查。連續多年聯合最高檢、公安部以及最高法,舉(ju) 辦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yu) 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培訓班,打通“兩(liang) 法”銜接的“最初一公裏”和“最後一公裏”。
為(wei) 從(cong) 根源上解決(jue) 生態環境監測數據造假問題,生態環境部從(cong) “部門聯動、科技賦能、法治保障”三方麵努力,積極探索運用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術,應用視頻監控、北鬥定位、數據和參數直聯直采等技術,實現“現場可視、設備可溯、監測可控、樣品軌跡可追”等,同時還正在配合司法部加快推進《生態環境監測條例》的製定工作,以打擊監測數據造假為(wei) 重點,壓實排汙單位數據質量主體(ti) 責任,提高違法成本,確保數據真實準確。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新利平台”或“新利平台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chuan) 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ti) 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新利平台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guan) 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