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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理塘縣:舉報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等行為 最高可獎勵5000元

葉強平 發布時間:2020-02-07 15:34:00來源: 新利平台

  新利平台訊 2月6日,筆者從(cong)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縣林業(ye) 和草原局、縣森林公安局獲悉,兩(liang) 家單位於(yu) 5日已發布《關(guan) 於(yu) 嚴(yan) 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wei) 的通告》,凡舉(ju) 報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等行為(wei) ,最高可獎勵5000元。

  據了解,為(wei) 廣辟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線索來源,廣泛動員發動群眾(zhong) ,激勵廣大群眾(zhong) 踴躍舉(ju) 報違法犯罪線索。根據《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規定,理塘縣林業(ye) 和草原局、縣森林公安局經研究決(jue) 定,從(cong) 即日起至今年12月底,在理塘縣集中開展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專(zhuan) 項行動,並實行有獎舉(ju) 報。

  根據通告,此次嚴(yan) 厲打擊範圍包括:非法獵捕、殺害、收購、運輸、出售珍貴和瀕危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行為(wei) ;使用槍支、投毒、獸(shou) 夾、索套等方式非法狩獵的違法犯罪行為(wei) ;在飯店、酒樓、特產(chan) 品經營店、凍庫、集貿市場等場所非法收購、出售珍貴和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非法加工、食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違法犯罪行為(wei) ;打擊通過攜帶、郵寄、快遞等方式,非法運輸珍貴和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違法犯罪行為(wei) ;為(wei) 出售、購買(mai) 、利用野生動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發布廣告的違法犯罪行為(wei) ,嚴(yan) 厲打擊通過微信、QQ、淘寶等網絡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場等交易場所,為(wei) 違法出售、購買(mai) 、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務的違法犯罪行為(wei) ;非法收購、出售、利用無合法來源證明的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違法犯罪行為(wei) ;其他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wei) 。

  據縣林業(ye) 和草原局負責人介紹,舉(ju) 報人提供的違法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的,將視案情給予5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獎勵,具體(ti) 獎勵標準如下:凡舉(ju) 報查實使用非法獵捕工具獵捕野生動物、非法運輸、販賣、食用野生動物的,對舉(ju) 報人獎勵現金500元至1000元不等;凡舉(ju) 報查實非法獵捕、殺害、收購、運輸、出售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違法犯罪的,對舉(ju) 報人獎勵現金1000元至3000元不等;凡舉(ju) 報查實非法獵捕、殺害、收購、運輸、出售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違法犯罪的,對舉(ju) 報人獎勵現金3000元至5000元不等。理塘縣林業(ye) 和草原局、縣森林公安局將嚴(yan) 格落實保密製度,對舉(ju) 報人身份信息、舉(ju) 報內(nei) 容等嚴(yan) 格保密,對打擊報複舉(ju) 報人的,將依法從(cong) 嚴(yan) 打擊。(新利平台 通訊員/葉強平 陳鑫)

  

(責編: 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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