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評:弘揚憲法精神,凝聚磅礴的法治力量
2021年12月4日是我國第八個(ge) 國家憲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第四個(ge) “憲法宣傳(chuan) 周”。今年全國憲法周主題為(wei) “以習(xi) 近平法治思想為(wei) 指引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道路”。
什麽(me) 是憲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理政的總章程,是黨(dang) 和人民意誌的集中體(ti) 現。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以習(xi) 近平同誌為(wei) 核心的黨(dang) 中央高度重視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把實施憲法擺在全麵依法治國的突出位置,采取一係列有力措施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工作,維護憲法法律權威,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建設取得重大成就。
“國家憲法日”設立有何重大意義(yi) ?國家憲法日是為(wei) 了增強全社會(hui) 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而設立的紀念日。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十一次會(hui) 議表決(jue) 通過決(jue) 定,將12月4日設立為(wei) “國家憲法日”。
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個(ge) 重要的儀(yi) 式,傳(chuan) 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設立國家憲法日,不僅(jin) 是增加一個(ge) 紀念日,更要使這一天成為(wei) 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ju) 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hui) 氛圍;設立國家憲法日,也是讓憲法思維內(nei) 化於(yu) 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權力屬於(yu) 人民,權力服從(cong) 憲法。公職人員隻有為(wei) 人民服務的義(yi) 務,沒有淩駕於(yu) 人民之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wei) 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
憲法宣傳(chuan) 周僅(jin) 7天,但宣傳(chuan) 憲法需要落實在每一天。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hui) 上,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提出:“我們(men) 要在全社會(hui) 加強憲法宣傳(chuan) 教育,提高全體(ti) 人民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和國家機關(guan) 工作人員的憲法意識和法製觀念,弘揚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文化,讓憲法家喻戶曉,在全社會(hui) 形成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在全體(ti) 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chuan) 教育,首要任務就是要進行憲法知識的宣傳(chuan) 教育,使廣大公民了解憲法、掌握憲法,增強憲法觀念,樹立憲法權威。因此將現行憲法的實施日作為(wei) 全國法治宣傳(chuan) 日,充分體(ti) 現了憲法在我國政治、經濟社會(hui) 生活中的重要地位,體(ti) 現了法治宣傳(chuan) 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務。
從(cong) 出生到離世,《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涉及的遺產(chan) 繼承、接受贈與(yu) 、生命權、人身自由權、受教育權、選舉(ju) 權與(yu) 被選舉(ju) 權、婚姻、財產(chan) 等多種權利,都與(yu) 我們(men) 息息相關(guan) 。讓我們(men) 大力弘揚憲法精神,為(wei) 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實現民族複興(xing) 凝聚磅礴的法治力量。(新利平台 文/王智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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