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cong) 相關(guan) 部門獲悉,為(wei) 進一步做好困難群眾(zhong) 生活保障工作,兜住基本生活保障底線,從(cong) 2021年1月1日起,西藏提高全區城鄉(xiang)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yang) 等救助標準。
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847元提高至910元,農(nong) 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4713元提高至5060元,同時將集中供養(yang) 和城市分散供養(yang) 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13213元提高至14196元,農(nong) 村分散供養(yang) 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7070元提高至7590元。各項救助標準的提高,充分體(ti) 現了黨(dang) 和政府對困難群眾(zhong) 的關(guan) 懷,兜住脫貧攻堅基本民生保障之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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