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藏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在審核公積金提取、貸款業(ye) 務時,發現有個(ge) 別繳存職工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公積金提取、貸款的現象。為(wei) 切實維護西藏住房公積金正常運轉秩序、保障繳存職工合法權益,近日,西藏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就公積金提取、貸款相關(guan) 事宜再次發布公告,提醒廣大繳存職工合法合規使用住房公積金。
騙提騙貸人員列入失信名單
住房公積金是國家為(wei) 保障幹部職工住房而設立的長期住房儲(chu) 金,具有保障性、互助性、長期性和統一管理、專(zhuan) 款專(zhuan) 用等特性,由職工個(ge) 人工資扣款和財政(行政事業(ye) 單位)或單位(企業(ye) )承擔兩(liang) 部分組成,歸職工個(ge) 人所有。《住房公積金條例》既賦予繳存職工相應權利,又明確了繳存職工提取、貸款公積金的條件。
為(wei) 加強住房公積金使用管理,切實保障繳存職工合法權益,去年1月,西藏自治區住建廳、西藏自治區財政廳、人行拉薩中心支行聯合印發了《關(guan) 於(yu) 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使用管理有關(guan) 事宜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專(zhuan) 門單列了“堅決(jue) 打擊騙提騙貸行為(wei) ”條款,該條款明確指出要加大對騙提騙貸行為(wei) 的懲處,對於(yu) 經核實涉嫌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騙提騙貸的,由受理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沒收相關(guan) 材料,涉嫌違法的,將相關(guan) 材料移送司法機關(guan) 處理。對於(yu) 已事實形成提供虛假材料騙提騙貸的,由各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限期全額收回騙提騙貸的資金及貸款違約金,將騙提騙貸人列入失信名單,3年內(nei) 不予受理其提取、貸款申請,並曝光失信行為(wei) 。
辦理公積金業(ye) 務不收費
西藏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醒廣大繳存職工不要輕信街頭、網絡、微信等各種渠道代辦、套現公積金的非法小廣告,不要抱有僥(jiao) 幸心理,有違規參與(yu) 者,一經查實,無論實際提取、貸款與(yu) 否,均要向所在單位及紀檢組通報、凍結個(ge) 人賬戶、列入不誠信黑名單。情節嚴(yan) 重並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guan) 處理。
西藏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鄭重提示,辦理公積金業(ye) 務不收取任何費用。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的手續合法合規、材料真實有效,提取3個(ge) 工作日內(nei) 辦結、貸款10個(ge) 工作日內(nei) 辦結。請廣大繳存職工自覺做到“不信謠、不傳(chuan) 謠、不造謠”,如確有該中心工作人員或銀行網點服務人員“收錢辦事”的問題線索,可向西藏自治區住建廳公積金監管處反映,聯係電話0891-6828411。
此外,西藏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西藏住房公積金”微信公眾(zhong) 號、手機APP和公積金綜合服務平台網廳均發布了公積金提取、貸款的條件,並就常見問題進行了解答,若繳存職工對公積金政策仍不清楚,可致電該中心谘詢。
谘詢電話
繳存/提取 0891-6839090/6591156貸款 0891-6811988/659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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