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產(chan) 品質量安全和交通道路安全,關(guan) 係著廣大市民的生命財產(chan) 安全,聯係著千家萬(wan) 戶的幸福生活。為(wei) 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經營單位的質量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提升經營單位、外賣騎手交通安全法律意識,近日,拉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拉薩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組織電動自行車經營單位、餓了麽(me) 、美團餐飲平台外賣騎手代表召開了電動自行車經營單位行政指導會(hui) 。
規範電動自行車銷售行為(wei)
據悉,此次行政指導會(hui) 旨在實現“一遏製、兩(liang) 減少、三提升”目標,即非法改(拚)裝、銷售不符合國家強製性標準產(chan) 品的行為(wei) 得到有效遏製;交通違法行為(wei) 明顯減少,交通事故明顯減少;從(cong) 銷售源頭提升電動自行車產(chan) 品質量,經營單位、外賣騎手交通安全法律意識明顯提升,人民群眾(zhong) 滿意度明顯提升。
會(hui) 上,拉薩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非機動車管理所教導員王金海和拉薩市市場監管局、國家級內(nei) 審員培訓講師洛桑格列通過圖形說明、案例介紹的方式從(cong) 亮證亮照、明碼標價(jia) 、認證標識等方麵指導經營單位如何規範經營,梳理違法行為(wei) 對照罰則講解行政處罰措施,通報了交警部門開展電動自行車整治中發現的問題,並結合《西藏自治區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等法規,對電動自行車經營單位進行了行政指導和政策方麵的正確引導,同時,會(hui) 上書(shu) 麵傳(chuan) 達學習(xi) 了《西藏自治區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3家單位代表宣讀並簽訂了《承諾書(shu) 》 。
落實好經營主體(ti) 責任
會(hui) 議強調,各經營單位要為(wei) 每一輛電動自行車質量負責、為(wei) 每一個(ge) 員工負責、更要為(wei) 每一個(ge) 家庭負責,做到人人懂法、人人遵法、人人守法。同時,指出各經營單位法人是第一責任人,要切實落實主體(ti) 責任,抓好產(chan) 品質量安全和行車安全,落實好索證索票和產(chan) 品質量查驗製度,杜絕不合格產(chan) 品流入市場。電動自行車經營主體(ti) 要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chan) 品質量法》《國家三包規定》等法律法規,切實擔負起自身責任、義(yi) 務,按照《西藏自治區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要求主動向消費者告知電動自行車安全駕駛常識和注意事項。此外,鼓勵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真正為(wei) 消費者提供安全放心便利的消費環境。
而美團、餓了麽(me) 等外賣平台方相關(guan) 負責人則需要全麵掌握平台騎手駕駛的電動自行車是否符合國家強製標準,及時更換不符合標準的車輛,保障騎手人身財產(chan) 安全。
加大宣傳(chuan) 教育力度
此外,拉薩市市監局要求各單位、部門加大宣傳(chuan) 力度和查處力度,營造放心安全的消費環境和交通環境。按照“以人為(wei) 本、安全至上,依法治理、疏堵結合,分類處置、規範管理”的原則,聚焦對象全覆蓋,將電動自行車經營單位、使用單位到普通市民都要納入到宣傳(chuan) 教育的範疇,確保全覆蓋、無遺漏。
餐飲外賣平台也要對每位騎手開展電動自行車安全教育培訓。同時,加大查處力度,查經營者主體(ti) 資格,是否核準經銷電動自行車;查產(chan) 品質量,是否符合國家強製性標準及《產(chan) 品質量法》等相關(guan) 要求;查CCC認證、虛假宣傳(chuan) 、商標使用、價(jia) 格違法等行為(wei) ,對情節嚴(yan) 重的,進行立案查處。
電動自行車質量安全、行駛安全事關(guan) 基層社會(hui) 治理,事關(guan) 人民群眾(zhong) 生命財產(chan) 安全,拉薩市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提升電動自行車銷售市場監管成效,與(yu) 交警等相關(guan) 部門形成合力,營造更加規範、和諧、通暢的社會(hui) 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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